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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的处女作,犹如一般作家的处女作一样,不长不短,一本中篇。马尔克斯说写这部小说时,搭进了一切他所会的技巧。就像对待初恋一样,你什么都不懂,但你却竭尽所能。“那是我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 我们能在马尔克斯之后的各种小说中找到《枯枝败叶》的影子,包括《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这本处女作就像是一块玻璃,最后碎了,洒进了他的每一本书中。
实事求是的说这本书如果作者不是马尔克斯就应该只卖300册。
这本我喜欢,比无人写信的上校好看,而且我不想像索隐派那样和加西亚的其他作品联系起来解读。祖孙三代描述一个人,这个人和枯枝败叶们一起来到这里,在枯枝败叶们离去时死去,他活着时吃青草,快死时像骷髅,他是谁?为何而来又因何而死?谜底无需揭开,因为小说的最后提示了镇子的消失,鸟叫了,反正一切荒诞终将归于虚无。
多年以后,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将「枯枝败叶」中的"我"一个个换成了"奥雷里亚诺"。
13年1月6日想读。14年4月初开始看断断续续21日凌晨2点看完(看到后三分之一已经可以一气呵成了)。没有长篇那么惊艳,吃青草、机械娃娃等梗都没有用到。梅梅、坏老公等很多人物也没有进一步交待,更像是好几篇小说的开篇。但依然可以见得的是马尔克斯确实是个太会讲故事的人,无论从这本书的叙事结构排布还是对全书节奏的把控来说都很厉害(一开始读不进去后来欲罢不能),而且以不同人物的立场对同样的事情进行描绘的手法虽不新颖但难得的就是做到逼真贴切而又能让读者顺利区分每个人物的心理(厉害的是并不是以章节将大家分开,而是“无缝衔接”,显得非常自信且效果很好)。唯一不爽的是: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上校的老婆第一眼把医生认成谁了……一直以为会是本文的结尾神梗,却让我失望了。
知道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处女作后立刻释然了。文笔确实不如成熟时期流畅,但“在故事之上架构故事”的能力已让人过目难忘。一部《百年孤独》从楔子到正文居然隔了12年,这份执念比瓦解万物的时间更让人不寒而栗。
终在频繁切换的镜头下,倒头酣睡了…
曾是应许之地、和平之乡、金羊毛的马孔多,被浑浑噩噩、目空一切的“枯枝败叶”败坏的马孔多,一个孤僻、坚毅、宛若幽灵的大夫,各自咀嚼着各自的秘密与辛酸、憧憬与幻灭的祖孙三代,冷漠而满含恶意的小镇众生。马尔克斯说:“亲人去世了,应该种上一株茉莉,这样就能夜夜想起她。”
马贡多是个神奇的地方,同一件事被祖孙三代目睹一遭,摇身变成了三个故事。这里生长着大量看不见的人,它们餐风露宿飘摇在天地之间,只为偶一为之地现身,惊鸿一瞥,旋即消散。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却又死而不僵。他们终究化为这永生之城镇中,一团不灭的存在,名之为"枯枝败叶"。
”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处女作、《百年孤独》的雏形、炽热诡谲的魔幻笔触,蒸腾发酵的孤独雾气,我还是最爱拉美文学。
面对衰败无可挽回,孤独者渐至无事可做,于是在回忆中构建起魔幻的城。我怕终有一日党的天下会万世不易,中国的文人专心的拼凑深奥的符号,而中国人终究也会沦落到马孔多居民这般无法互相理解、永恒孤独的田地。
充满了腐尸气味的小说,居然伴着那些文字就冲了过来。还有随时切换的主角视角,眩晕又迷离的叙事风格,在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的絮絮叨叨中,彻底爱上了。「百年孤独」拿出来再看一边吧,也不是很难。
埋葬魔鬼的好日子。手法上貌似福克纳附体?
烂书,不知所云。
《百年孤独》序篇: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藏魔鬼的好日子。序篇是在百年孤独十二年前亦即1955年写的,所以从时间推过去倒也算是枯枝败叶地老,所以也要刘习良和他娘子来译了,我没有说中国翻译协会会长翻译地不好,只是时代不同,他翻译得没有范晔、魏然若干人等契合我的语感罢了,我的操语法型语感,不过毕竟你翻译了《玉米人》,你也是好玉米人啦哈。老上校、妇女伊莎贝拉、小孩马丁的一炮之子,三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口吻;过去十几年、现在大夫之死,两个时间向度;倒叙、直叙,两种狭义叙事手法。然后我们3乘以2乘以2得出12种叙事角度,12种在现代来看不多不少,切来切去峰回路转地固然巧妙,然后却体现不了马尔克斯其人的绵绵厚重,到底是28岁的少作,不免让我想起龚鹏程28岁的《文学散步》了,活的老好啊,当代孔孟超过天下第一才子
二十多岁就写那么好
给这书打五星的各位大大们一定都是收了南海的钱吧。妈蛋的我就不懂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了!明明就是第一次开始写作时候的尝试,尼玛这三种人称的叙述到底是精妙在哪里了?买个马尔克斯的版权就这样折腾啊!从此不买南海出版社。抵制新经典。
不过为什么和苦妓追忆录一起看就像两个人写出来的。。。
读的意犹未尽,总感觉好像才有点儿感觉了,却突然结束了。不知道前因,也不知后果。
我看过的马尔克斯小说都有一种难以言传的迷人气质,组成它的或许有来自不熟悉的异域的风土、那些对自己的历史和当下行为从不加以解释的神秘但普通的人物,还有作家对叙事的层次和语调的精准把握,也肯定还有别的东西。所有这些特质,都能在这本成名作里找到。
> 枯枝败叶
368 有用 august 2013-09-16 14:46:47
马尔克斯的处女作,犹如一般作家的处女作一样,不长不短,一本中篇。马尔克斯说写这部小说时,搭进了一切他所会的技巧。就像对待初恋一样,你什么都不懂,但你却竭尽所能。“那是我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 我们能在马尔克斯之后的各种小说中找到《枯枝败叶》的影子,包括《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这本处女作就像是一块玻璃,最后碎了,洒进了他的每一本书中。
289 有用 商夏 2013-06-13 10:42:23
实事求是的说这本书如果作者不是马尔克斯就应该只卖300册。
109 有用 danyboy 2015-04-13 12:36:34
这本我喜欢,比无人写信的上校好看,而且我不想像索隐派那样和加西亚的其他作品联系起来解读。祖孙三代描述一个人,这个人和枯枝败叶们一起来到这里,在枯枝败叶们离去时死去,他活着时吃青草,快死时像骷髅,他是谁?为何而来又因何而死?谜底无需揭开,因为小说的最后提示了镇子的消失,鸟叫了,反正一切荒诞终将归于虚无。
113 有用 水星 2013-05-07 23:43:05
多年以后,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将「枯枝败叶」中的"我"一个个换成了"奥雷里亚诺"。
71 有用 U 兔 2014-04-26 11:38:15
13年1月6日想读。14年4月初开始看断断续续21日凌晨2点看完(看到后三分之一已经可以一气呵成了)。没有长篇那么惊艳,吃青草、机械娃娃等梗都没有用到。梅梅、坏老公等很多人物也没有进一步交待,更像是好几篇小说的开篇。但依然可以见得的是马尔克斯确实是个太会讲故事的人,无论从这本书的叙事结构排布还是对全书节奏的把控来说都很厉害(一开始读不进去后来欲罢不能),而且以不同人物的立场对同样的事情进行描绘的手法虽不新颖但难得的就是做到逼真贴切而又能让读者顺利区分每个人物的心理(厉害的是并不是以章节将大家分开,而是“无缝衔接”,显得非常自信且效果很好)。唯一不爽的是: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上校的老婆第一眼把医生认成谁了……一直以为会是本文的结尾神梗,却让我失望了。
53 有用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2013-04-10 19:39:23
知道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处女作后立刻释然了。文笔确实不如成熟时期流畅,但“在故事之上架构故事”的能力已让人过目难忘。一部《百年孤独》从楔子到正文居然隔了12年,这份执念比瓦解万物的时间更让人不寒而栗。
27 有用 恪彥 2015-12-15 03:06:59
终在频繁切换的镜头下,倒头酣睡了…
19 有用 成知默 2013-05-08 12:08:40
曾是应许之地、和平之乡、金羊毛的马孔多,被浑浑噩噩、目空一切的“枯枝败叶”败坏的马孔多,一个孤僻、坚毅、宛若幽灵的大夫,各自咀嚼着各自的秘密与辛酸、憧憬与幻灭的祖孙三代,冷漠而满含恶意的小镇众生。马尔克斯说:“亲人去世了,应该种上一株茉莉,这样就能夜夜想起她。”
32 有用 雾港 2014-07-09 19:22:25
马贡多是个神奇的地方,同一件事被祖孙三代目睹一遭,摇身变成了三个故事。这里生长着大量看不见的人,它们餐风露宿飘摇在天地之间,只为偶一为之地现身,惊鸿一瞥,旋即消散。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却又死而不僵。他们终究化为这永生之城镇中,一团不灭的存在,名之为"枯枝败叶"。
22 有用 影随茵动 2013-01-15 15:19:48
”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处女作、《百年孤独》的雏形、炽热诡谲的魔幻笔触,蒸腾发酵的孤独雾气,我还是最爱拉美文学。
14 有用 路西法尔 2014-09-04 03:13:32
面对衰败无可挽回,孤独者渐至无事可做,于是在回忆中构建起魔幻的城。我怕终有一日党的天下会万世不易,中国的文人专心的拼凑深奥的符号,而中国人终究也会沦落到马孔多居民这般无法互相理解、永恒孤独的田地。
14 有用 人类学科研究员 2013-05-20 22:25:25
充满了腐尸气味的小说,居然伴着那些文字就冲了过来。还有随时切换的主角视角,眩晕又迷离的叙事风格,在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的絮絮叨叨中,彻底爱上了。「百年孤独」拿出来再看一边吧,也不是很难。
7 有用 看不见的城市 2013-03-29 18:50:40
埋葬魔鬼的好日子。手法上貌似福克纳附体?
9 有用 jiaon 2013-02-18 19:41:57
烂书,不知所云。
10 有用 陆钓雪de飘飘 2015-01-24 16:08:49
《百年孤独》序篇: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藏魔鬼的好日子。序篇是在百年孤独十二年前亦即1955年写的,所以从时间推过去倒也算是枯枝败叶地老,所以也要刘习良和他娘子来译了,我没有说中国翻译协会会长翻译地不好,只是时代不同,他翻译得没有范晔、魏然若干人等契合我的语感罢了,我的操语法型语感,不过毕竟你翻译了《玉米人》,你也是好玉米人啦哈。老上校、妇女伊莎贝拉、小孩马丁的一炮之子,三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口吻;过去十几年、现在大夫之死,两个时间向度;倒叙、直叙,两种狭义叙事手法。然后我们3乘以2乘以2得出12种叙事角度,12种在现代来看不多不少,切来切去峰回路转地固然巧妙,然后却体现不了马尔克斯其人的绵绵厚重,到底是28岁的少作,不免让我想起龚鹏程28岁的《文学散步》了,活的老好啊,当代孔孟超过天下第一才子
7 有用 瘦竹 2013-01-31 09:43:20
二十多岁就写那么好
7 有用 双丁路原节子 2013-07-25 12:09:05
给这书打五星的各位大大们一定都是收了南海的钱吧。妈蛋的我就不懂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了!明明就是第一次开始写作时候的尝试,尼玛这三种人称的叙述到底是精妙在哪里了?买个马尔克斯的版权就这样折腾啊!从此不买南海出版社。抵制新经典。
9 有用 张怡微 2013-02-12 14:24:29
不过为什么和苦妓追忆录一起看就像两个人写出来的。。。
10 有用 申由己 2014-10-16 15:16:57
读的意犹未尽,总感觉好像才有点儿感觉了,却突然结束了。不知道前因,也不知后果。
7 有用 沁云 2013-04-02 10:04:29
我看过的马尔克斯小说都有一种难以言传的迷人气质,组成它的或许有来自不熟悉的异域的风土、那些对自己的历史和当下行为从不加以解释的神秘但普通的人物,还有作家对叙事的层次和语调的精准把握,也肯定还有别的东西。所有这些特质,都能在这本成名作里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