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和感的“中国悲剧”

于2017年5月20日读完。
看完后,心中产生一种强烈的无可奈何之感,久久无法释怀。
书中描写了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社会,一个普通的青年,克莱德,他出身于底层,在无人指引的社会中,受到糟糕的物欲氛围的侵蚀,逐渐丢失了良好的品性,最终谋杀了一个名为罗伯达的无辜女孩,而自己也因此失去生命的故事。
书中描写的美国社会,和当今中国的社会非常相似,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农业人口大量进入工厂,人口流动性急剧增大,旧道德受到挑战,社会中弥漫着强烈的崇拜金钱,渴求物欲的气氛。克莱德抛弃并杀死罗伯达的直接原因就是后者是出身于农村的女工,不能够让前者过上体面的上流人的生活。克莱德是一个出身底层的非常普通的青年,就和当前社会中所有出身底层社会的青年一样,开始的时候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有着一般人所拥有的良好的品性,但在物欲的浪潮中,他迷失了方向,失去了自我,最终做了自己原本想都不敢想的罪恶的事。罗伯达的死是一个悲剧,克莱德的死也是一个悲剧。
德莱塞怀着悲愤之心去批判诱人犯罪的社会,一个毁灭青年的社会,可是又能如何呢?
书摘:
他亲眼看到贫穷如何受人鄙视,伪善如何畅行无阻。
德莱塞还是坚持认为:“生活就是悲剧,……我只想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来描写生活。”
当时美国社会上,确实有许多青年人,特别是那些出身低微、家境贫困的穷小子,无不梦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或者一夜之间突然发迹,成为百万富翁,或者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有钱有势,享尽荣华富贵。大肆渲染这类题材的文艺作品,充斥当时美国文坛。而“美国梦”似乎成为一个相当热门的主题。
其实,“美国梦”,说穿了,只是一种谎言,一种假象、一种梦幻。圆了“美国梦”的概率毕竟微乎其微,到头来十之八九都落到克莱德的下场,可谓殷鉴不远。惜乎“美国梦”的流毒至今依然十分深广。在高科技全球化的今天,不论穷国也好,富国也好,到处都有形形色色、类似“美国梦”的幻象,确实非常诱人困惑。……人们可要警惕,不妨读一读《美国悲剧》,备不住立时头脑清醒,终身受益。也许这就是——《美国悲剧》的不朽魅力!(哈哈)
不过,这时她把自己被人歧视的可怜的遭际,跟斯塔克小姐的境遇进行比较后,心里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充满痛恨和敌视。
何况眼前这个荒凉破烂的地方是跟罗伯达有关,因而也就跟他有关,仅仅这一点,他恨不得扭头就跑。
既然爱思达压根儿没想到她的父母会有怎么感受,那他干吗要瞎操心,注意罗伯达的父母会有怎么个想法呢?(克莱德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实际上的无产阶级,精神上的资产阶级)
桑德拉拥有一切,通通献给他,对他毫无要求;而罗伯达一无所有,却要求他把一切都献给她。
简直令人不可置信!而且,在那个可怜的姑娘惨遭杀害后仅仅四天,他就跟这个美丽的姑娘这样一起玩儿,还希望能跟她结婚,如同当初罗伯达希望能跟他结婚一样。生活里常有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邪恶!
“妈妈,你必须相信,我是心无怨言地去死的。我觉得死并不可怕啦。上帝已听到了我的祈祷。他已经给了我力量,让我灵魂得到安宁。”可是,他却又暗自找补着说:“他到底给了没有呀?”(这写的是克莱德走向刑场途中的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