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国青年的悲剧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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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海从来就没有边界,世人对欲望的追逐也不曾停歇,太多人穷极一生只不过活了他生命的一半,要等到肉体死亡的时候,他才开始过灵魂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对复杂的人性感慨颇多。故事讲述了美国青年克莱德生活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但一家人并没有因为对上帝怀有忠诚的信仰而获得幸福,相反却过得十分糟糕。为了追求自己认为的幸福生活,克莱德离家独自闯荡世界。他虽然凭着聪明机灵在伯父的工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遇到了爱恋自己的美丽女孩,但他并不满足,贪慕虚荣的他企图通过迎娶富家女从而跻身上流社会,竟然狠心的把自己已经怀孕的女友杀害。案发后,克莱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最终也没有过上自己梦想的生活。大多数解读者会倾向于通过克莱德的个人悲剧深刻揭示出美国社会和美国生活方式的罪恶,认为克莱德的悲剧不仅是美国青年的悲剧,同时也是腐朽的美国社会本身的悲剧,所以作者称之为“美国的悲剧”。而我更倾向于从小处入手,着眼更多的是作者对克莱德这一单个人物的精心塑造,从身体到心灵。
他自幼生活在一个思想备受压制的环境中,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信仰上帝,注重人的精神皈依,物质生活极度拮据。可是在孩子的本能里,亦可说在人的本性里,充满了对外界物质的,纷繁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的好奇心。这是人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在一个嘈杂的环境里成长,注定想要去尝试这新鲜的一切。拿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的三个“我”来分析,年幼的孩子仍处于人生最不加掩饰的“本我”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社会生活意识来磨练他约束他,从而未能让他展现节制的“自我”和道德的“超我”,所以,年幼时贫困的生活环境以及其父母忽略孩子的成长需求是导致日后克莱德误入歧途的关键原因。
长大后的克莱德本质并不坏,举止文雅并且脱俗,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只能去商店做销售员,去酒店做服务生,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工作。初入酒店做服务生时他内敛且容易满足,一个星期二十几块钱的薪水足以让他过上相对体面自由的生活,随后为了融入同事,他开始和同事们频繁出入灯红酒绿之地,但是这个灯红酒绿的大环境加速了克莱德的精神变化。他开始追求穿更华美的衣服,尽其所能地讨女孩子的欢心,将父母用来教育他的虔诚信仰抛在脑后。在一次与酒店同事游玩归来的途中,在车上亲眼目睹被同伴碾死的小女孩,他自知对于小女孩的死自己难逃其咎又无力承担责任,便逃离堪萨斯城。
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追求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背弃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善良朴实的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杀死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从他产生抛弃罗伯达的念头到最终实施行动阴差阳错将罗伯达杀死,这一过程令人鄙视唾弃,他始终在追求这些对他而言虚无缥缈的东西,最后踏上不归路。纵观作品,克莱德先后爱过很多女子,是因为涉世未深,对爱情懵懂无知所以才会有如此强烈的爱欲,还是发自内心真诚的精神之爱?想来大抵只是身体中的荷尔蒙在作祟。柏拉图式的精神式恋爱完全不是克莱德的爱情模式,激情,肉体,欲望占据了克莱德的心灵全部。追求爱情的新鲜和刺激虽是青春少年的正常心理需求,但也要在心里给爱情画出一个相对的标准。他的每一份爱情都不是男女双方灵魂可以产生共鸣的感情,在他的爱情里,情感未满,理智缺失,更多的是欲望和冲动。
案发之后,克莱德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其实,酿成这场悲剧,让他失去性命的是他内心不断膨胀的欲望,不清晰的自我定位催促着他跟风盲从。他虽有美丽的外表,却没有真才实学;他没有殷实的家境作为支撑,却妄想拥有其他富家子弟拥有的一切。如果克莱德也有像自己母亲那样的虔诚信仰,脚踏实地地生活,他也不会迷失自己,至少也可以在社会上寻得一方立足之地。细细品味克莱德的为人,对他既痛恨又怜悯,他本可以在这污浊的世上做一个平凡的人,过完平凡的一生,有时候平凡二字又何尝不是一种极好的生活智慧?上天能给予人多少东西,这在一开始就是注定了的,人无法改变时就要学会接受。接受生来就有的,从内心找到平静的幸福。
小说结尾,在克莱的面对死亡的时候,牧师出场,拯救临终的克莱德的灵魂,克莱德主动忏悔并最终找到自己的信仰,在面对死亡时变得从容。这就是克莱德的一生,我既不过度相信人性本善,也不绝对相信人性本恶,而是更愿意认为人生来就是一张白纸,除去诸多不可控的偶然因素,人将度过怎样的一生还是要看人生之初是如何被教导,一张白纸如何被写下第一笔,又如何进行缤纷的色彩涂染。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质就是人拥有智性,有形而上的禁忌,活于世,自然需要引导,需要教育,需要有理性,需要有信仰,从而拥有良好的品质,用从容的态度过完这一生。
读完这部作品,对复杂的人性感慨颇多。故事讲述了美国青年克莱德生活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但一家人并没有因为对上帝怀有忠诚的信仰而获得幸福,相反却过得十分糟糕。为了追求自己认为的幸福生活,克莱德离家独自闯荡世界。他虽然凭着聪明机灵在伯父的工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遇到了爱恋自己的美丽女孩,但他并不满足,贪慕虚荣的他企图通过迎娶富家女从而跻身上流社会,竟然狠心的把自己已经怀孕的女友杀害。案发后,克莱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最终也没有过上自己梦想的生活。大多数解读者会倾向于通过克莱德的个人悲剧深刻揭示出美国社会和美国生活方式的罪恶,认为克莱德的悲剧不仅是美国青年的悲剧,同时也是腐朽的美国社会本身的悲剧,所以作者称之为“美国的悲剧”。而我更倾向于从小处入手,着眼更多的是作者对克莱德这一单个人物的精心塑造,从身体到心灵。
他自幼生活在一个思想备受压制的环境中,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信仰上帝,注重人的精神皈依,物质生活极度拮据。可是在孩子的本能里,亦可说在人的本性里,充满了对外界物质的,纷繁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的好奇心。这是人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在一个嘈杂的环境里成长,注定想要去尝试这新鲜的一切。拿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的三个“我”来分析,年幼的孩子仍处于人生最不加掩饰的“本我”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社会生活意识来磨练他约束他,从而未能让他展现节制的“自我”和道德的“超我”,所以,年幼时贫困的生活环境以及其父母忽略孩子的成长需求是导致日后克莱德误入歧途的关键原因。
长大后的克莱德本质并不坏,举止文雅并且脱俗,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只能去商店做销售员,去酒店做服务生,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工作。初入酒店做服务生时他内敛且容易满足,一个星期二十几块钱的薪水足以让他过上相对体面自由的生活,随后为了融入同事,他开始和同事们频繁出入灯红酒绿之地,但是这个灯红酒绿的大环境加速了克莱德的精神变化。他开始追求穿更华美的衣服,尽其所能地讨女孩子的欢心,将父母用来教育他的虔诚信仰抛在脑后。在一次与酒店同事游玩归来的途中,在车上亲眼目睹被同伴碾死的小女孩,他自知对于小女孩的死自己难逃其咎又无力承担责任,便逃离堪萨斯城。
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追求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背弃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善良朴实的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杀死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从他产生抛弃罗伯达的念头到最终实施行动阴差阳错将罗伯达杀死,这一过程令人鄙视唾弃,他始终在追求这些对他而言虚无缥缈的东西,最后踏上不归路。纵观作品,克莱德先后爱过很多女子,是因为涉世未深,对爱情懵懂无知所以才会有如此强烈的爱欲,还是发自内心真诚的精神之爱?想来大抵只是身体中的荷尔蒙在作祟。柏拉图式的精神式恋爱完全不是克莱德的爱情模式,激情,肉体,欲望占据了克莱德的心灵全部。追求爱情的新鲜和刺激虽是青春少年的正常心理需求,但也要在心里给爱情画出一个相对的标准。他的每一份爱情都不是男女双方灵魂可以产生共鸣的感情,在他的爱情里,情感未满,理智缺失,更多的是欲望和冲动。
案发之后,克莱德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其实,酿成这场悲剧,让他失去性命的是他内心不断膨胀的欲望,不清晰的自我定位催促着他跟风盲从。他虽有美丽的外表,却没有真才实学;他没有殷实的家境作为支撑,却妄想拥有其他富家子弟拥有的一切。如果克莱德也有像自己母亲那样的虔诚信仰,脚踏实地地生活,他也不会迷失自己,至少也可以在社会上寻得一方立足之地。细细品味克莱德的为人,对他既痛恨又怜悯,他本可以在这污浊的世上做一个平凡的人,过完平凡的一生,有时候平凡二字又何尝不是一种极好的生活智慧?上天能给予人多少东西,这在一开始就是注定了的,人无法改变时就要学会接受。接受生来就有的,从内心找到平静的幸福。
小说结尾,在克莱的面对死亡的时候,牧师出场,拯救临终的克莱德的灵魂,克莱德主动忏悔并最终找到自己的信仰,在面对死亡时变得从容。这就是克莱德的一生,我既不过度相信人性本善,也不绝对相信人性本恶,而是更愿意认为人生来就是一张白纸,除去诸多不可控的偶然因素,人将度过怎样的一生还是要看人生之初是如何被教导,一张白纸如何被写下第一笔,又如何进行缤纷的色彩涂染。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质就是人拥有智性,有形而上的禁忌,活于世,自然需要引导,需要教育,需要有理性,需要有信仰,从而拥有良好的品质,用从容的态度过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