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脱兔,猛嗅蔷薇
纽约一间百货公司圣诞高峰期的年轻的临时售货员,在接待一位穿貂皮大衣的顾客时,瞬间被她的美震慑得灵魂出窍。她给这位客人寄了圣诞卡,名字都没敢留只留了工号,没曾想客人竟回了她电话,于是她们结识了。 《盐的代价》这本小说的故事相当简单,就是这位19岁的临时工姑娘,对这位美丽的阔太太,相思无极限洪水滔天。姑娘有个鸡肋男友,但那只是一个讨人厌的家伙。后来姑娘与太太约着出门,自驾西行,路上就表白了,此外还有些杂七杂八的家事纠葛。结局,审慎乐观。大抵如此,但请注意,这书可是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的事。 那时候少有把萨福之情写得这样直抒胸臆的小说——不但直抒胸臆,而且没有歉意,仿佛这是天作地合该发生的事。仿佛口渴的人见到水,自然地就想去喝。没有“为什么我会这样”的疑问或羞耻,没有人要去自杀,想的是,“既然这样了,女神喜欢我吗?”。那时的美国风气保守,即使十年之后,六十年代初好莱坞拍了一部叫《双姝怨》(The children’s hour)的电影,讲到同性之情,那叫一个罪孽深重,那叫一个耻辱,最后还得有人去死才能交待。在这个小说里,没有那样的事。 尽管使用第三人称,这小说其实就是那年轻姑娘Therese的自述,充满了对那位太太,她的名叫Carol,的爱慕和迷恋。读下去不觉得违和,写的虽然是明明白白的欲望,却也只是想,欲望中混合着仰慕,行为上更是相当的克制,可说是随传随到,到了却不越雷池半步,只是全神贯注观察对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眼珠的灰色。这是一部心理活动,而不是动作和事件,推动情节发展的小说。 读者一直通过Therese的眼注视着Carol,一直知道Therese所想,但只能猜测Carol的内心。 Therese表面上是个孤独的小孩,内向羞涩,不善交际,独自一人在大城市纽约谋生,长得应该是俊俏(Carol不止一次地说过她pretty),内心却倔强和固执,在与Carol的关系中以退为进。 她的欲望对象Carol,集中了海史密斯对女性魅力的所有投射:美丽,高贵,成熟,强势,同时又有一种可望不可触的疏离,让人生出敬畏。在小说中,海史密斯用了一句话,就完美地具象了这一切: “Therese——” Therese turned around, and Carol’s beauty struck her like a glimpse of the Winged Victory of Samothrace. Therese转过头来,Carol的美瞬间击中了她,她仿佛望见了有翼的胜利女神雕像。 (第十四章,178页) 这里说的是卢浮宫镇宫之宝,萨莫特拉斯之胜利女神。见过雕像的人知道,这座背生双翼的雕像气势夺人,站立的姿势和衣袂飘动的线条,是优美和力量糅合的典范,足以令人跪拜。Carol就是这样一个女性。美丽高贵疏离,对Therese有些颐指气使,Therese琢磨不透她的心。 她们的对话并不多,又常常是顾左右而言他,答非所问,言此意彼。女性恋人之间,尤其又有年龄和地位差异,这实在是典型也常见,但并不是某评论者所谓“算盘打得噼啪响”的“勾心斗角的算计”,而是“你证我证,心证意证”的暧昧猜疑,其中滋味,不解风情人士还是不要多说。尤其小姑娘心底的对美的敏感和追求,和孤独,欲望混合在一起,既脆弱又固执。欲望对象Carol身上则裹着一层雾,无法轻易解读——直到她后来写出那些信。 我喜欢这小说的一点是,海史密斯本身是同志(虽然自我否定和恐同几乎纠缠了她一生),她对同志的描写,没什么保留或美化,幻想狂、敏感、控制欲都在Therese和Carol身上有所体现。小姑娘Therese,看似柔弱无依,乖巧如小兔,实则心中翻江倒海,有虎狼之欲。感情虽然直白,欲望虽然炽烈,然而涉及床笫之事,却风格一转,不用白描,用起了赋比兴,写得极其诗意,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这本小说是用假名,在1952年出版。接下来海史密斯更迷恋的是书写犯罪和死亡——在她笔下,爱与死亡是永远的主题。而爱和死亡是互相关联的。在这本书里也可见端倪,Therese曾两次幻想死亡,一次是驾车经过隧道,她幻想隧道突然塌陷,把她和Carol压死在里面,然后被双双挖掘出来,另一次是在Carol家,她幻想被Carol掐死在床上。 说到这里,必须说一说作者了。作者帕翠西亚·海史密斯(1921-1995),美国作家,后移居欧洲,曾居法国、瑞士,直至在瑞士去世。这是的她第二部小说,在此之后她再没写过类似题材,而是写犯罪小说出名,并多半以犯罪心理描写见长,著名作品包括《天才的瑞普利》系列。她笔下的男主角们(她小说的主角都是男的),大都非常聪明,孤独,有某种程度的压抑,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小说中的同性审美。在那些小说中,海史密斯把自己严实地包裹起来,只有在《盐的代价》里,她才如此恣意妄言,基本上可以看成一本自传:“我二十几岁那些年”。 Carol则是海史密斯那段生活中,三位缪斯的合体,一位是她在百货公司圣诞期打临工时惊鸿一瞥的顾客 Kathleen Senn,一位是纽约银行家太太Virginia Kent Catherwood,还有一位是她伦敦出版商的太太Kathryn Cohen。Senn太太买玩具走后,从未认识过海史密斯,并自杀于此书出版之前。后两位,都曾经与海史密斯有过一段恋情。可惜都没持续太长,一年,或两三月就完结。这或是残酷青春,或是海史密斯本人的原因,她一生都未能建立一个长期伴侣关系,这里就不多赘言。有兴趣者可阅读Wilson和Schenkar所著的两本海氏传记,比这本短短的小说跌宕起伏不知几多,但首先,你得有承受黑暗的能力。 看完传记后,我还是愿意回到这本小说,回到那一段直白的,冲动的,充满幻想的青春中。颠扑不破的真理就是青春是最美的,即使心有暗伤的作家。那些没有矫饰的爱恋,顾左右言他的告白,乃至(荒唐的)献祭之心,读起来只觉得打动人心。而结尾,表白之后,渡尽劫波,情义俱在,伊人终于首肯。我也不觉得时代隔膜——作者确实是超越了时代。 题外:电影 这本小说被已被改编,搬上了银幕,2015年11月刚刚在欧美开画,我还没有看到。把一部大半是心理描写的小说拍成电影,不知会如何?我倒也不盼一字一句搬字过纸,Therese是戏剧场景设计员还是摄影记者,其实无关紧要,要的是那个神韵,那个游离日常生活之外的氛围,灼心的爱慕。现在我能想到的是两个极其成功的电影改编例子,维斯康蒂导演的《威尼斯之死》和莎丽·波特的《奥兰多》。两位导演用想象和诗意,用电影语言把美到极致的达秋和超越两性的奥兰多,变成了具象,变成了银幕上的永恒。 《奥兰多》是伍尔夫写的最长的情书。《盐的代价》,其实也是一封情书。是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姑娘,给胜利女神们的情书。我希望在银幕上看到纯洁的白兔,如何嗅着蔷薇,掩饰心中的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