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与着魔
多年没有读大部头小说的勇气,不相信自己能坚持读完,从第一页开始,漫不经心地看,被深深吸引——这就是我的菜!第一天,捧读至夜深,第二天,被督促写笔记:
(第二天的笔记)
占有:爱的必然动作
“……我的诗作从来没有哪一首,像这样专为一位特别的读者而写——我只为自己而写,为另一个混沌半明的自我而写。……我很清楚,我已深切地把你看做是——这并非玩笑——你在我眼中几乎就是一位缪斯诗神。……你一定会说,你很忙,忙着专心写诗,所以无法胜任缪斯这样的角色。可我从不认为这两件事相冲突——其实它们可说有互补的功能。”
“我曾在夜里梦到你的脸庞,每一天走在街上的时候,你笔下的律动就在我安静的脑中高声鸣唱。我曾说你是我的缪斯诗神,你,或许就是某个迫切的心灵之境的使者,在那里,诗的精髓不时高声鸣唱。……我深知自己对你的爱,涵括了人类所曾有过的所有爱意,狂野至极。”
——《Possession》(《隐之书》),Ash to Christabel
Ash,小说作者虚拟的一位十九世纪大诗人,男性。Christabel,一位虚拟的十九世纪不为人知的隐居诗人,女性。Ash有妻室,名望,才华,一切。Christabel与一位青年女画家同居,她们无人知晓,除了孤独一无所有,为了不浪费自己的才华而本能地创作。
Ash遇到Christabel,为她倾倒,紧追不舍。他不是那种服从于情欲的有妇之夫,他写给Christabel的信甚至不能算作情书。他谈论诗艺,神秘,真理,宇宙,进化论,降灵术,他谈论幻象,神话,Christabel那些他永远写不出的神秘的诗行,他表达他的仰慕,他表白他的爱情,他不允诺,也从未想要占有,然而这就是他进攻的方式。他进攻,侵占,不留痕迹,清白无辜。他不想占有,他也绝不放手。
从这封信开始,Ash达到了他思维与灵感的巅峰。一切都再好不过了。他有一位贤淑妻子,一位神秘缪斯。从这封信开始,Christabel的光华渐渐黯淡了。她因道德而焦灼,因失去孤独而无所适从,同时,她作为一位缪斯的工作侵占了她作为诗人的劳作。最重要的,即使聪慧坚定如她,也无力抵挡爱情的诱惑。
她也有一位缪斯的,内心的缪斯,不需付诸形体,而一旦她的心被爱情占据,缪斯就远去了。除了爱情,一切都再糟不过了。
从这封信开始,Ash写出了他最出色的诗,写一位生物学家,写得冷静,优雅,睿智。一如既往的风格之上,添了Christabel赋予的深奥、狂野与繁复。从这封信开始,Christabel挣扎、焦虑,最终屈服。她给他的那些才华横溢的书信变成了泥水般瘫软的情书,她笔下的蛇怪火龙精灵尸骸变成了一首情诗。他开始惊讶于她的改变——愁容满面,唯命是从,毕恭毕敬。不可救药的伤感。他不喜欢狂傲不羁的缪斯的另一副面孔。
“……我之所以感伤是因为你将我带离了我自己,然后又再放我回到——一个已然削损的自己——我成了双垂的泪眼——成了让人触碰的双手——当然还有,双唇——地地道道的一件礼品——极度贫瘠的——一副女人的残骸——毫无自己的欲望可言——然而却又过度地拥有欲望——啊——这实在令人痛苦——你说我爱你,我爱你!——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你又是谁呢?”——Christabel to Ash
Possession的前半部分写得非常漂亮。侦探小说的笔法,笔触则是英格兰文学特有的细腻优雅。故事发生在伦敦图书馆,昏暗的光线,凝固的时间,古老的藏书与淡蓝色皮质桌椅让人垂涎。研究Ash的文学博士才质平平,毕业后找不到工作,靠女友养家,鬼使神差在一册古书中找到Ash写给一位神秘女人的信件草稿。主人公开始寻找答案。一切都发生在学院中。他沿着文学研究者的路线前行,与研究Christabel的美丽女性主义研究者一道,开始了他们漫长而未知的行旅,小说开始像一列古老的火车,慢腾腾轰隆隆地行驶着,伴随着Christabel的燃烧,Christabel的灰烬(ash)。
Possession,占有,拥有,居有,财产,私人物品,殖民地,着魔。
占有从一开始就发生了。因为爱情从一开始就发生了。占有与爱情一道,愈演愈烈,欲盖弥彰。
Christabel除了孤独什么都不想占有,她本能地后退,拒绝。Ash除了灵感和激情什么都不想占有,他本能地靠近,坦露。表面上看,Christabel是自足的,Ash是不自足的,需要征占的。然而自足是最容易被打破的。不自足的征占行为才是永远的颠扑不破的。
小说是女人写的。有趣的是,开始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是女人写的。直到故事框架大概浮出水面,才意识到作者是女性,要保持对女作家的警醒。看过太多男作家侵占妻子与情人灵魂与生命的故事,何苦再辛苦追随这一份虚构来的悲哀传奇呢?其实这个疑问也是我孜孜捧读的缘由。如果故事时间不是十九世纪,如果男诗人不是有妇之夫,如果这不是一个男性与女性,诗人与缪斯的故事,而是一个发生在男性与男性之间,女性与女性之间,抑或可以自由相爱的任意两性之间的故事呢?如果故事抛弃了性别的战争,两性的侵占,男性与女性的典型特质,是否还能成立呢?
至少到现在,它还是成立的。
我并不把ash看做诱惑年轻女子的有妇之夫,为榨取灵感不择有段的背德之人。我只把ash看做一个无辜的主动施爱之人。从第一封信开始,ash就确立了二人关系的基调,二人书信的内容,二人的感情,地位,模式……契约被拟写完整,甚至不需要Christabel的签名。他们不断地在这片临界空间中书写着,以对方为唯一书写对象。他提问,他引导,她回答,她跟从,他主动,她被动。直到爱被说出,被实现,Christabel被爱收编,书写被中断。
爱的实质就是占有。无所不在的占有。穷尽其极的占有。总有一方要被这占有的动作摧毁,从竭力把持自我到主动抛弃自我,从戒备到丢盔弃甲,从独立到模仿,从肯定到怀疑,从拒绝被占有到争取被占有,从自足的壁炉到壁炉灰。从作为一个“礼品”的不适与抗拒到想要献出自己并不拥有之物的迫切。又有另一方,想要爱又想要保全,想要爱人又想要缪斯女神,太强大,每个爱的动作都是大口大口的侵吞。
我想这不是男人和女人诗人与缪斯的战斗,而是爱所带来的必然的厮杀。人们就像黑寡妇蜘蛛,因为爱而捕获而吞噬,因保全自我而无法给出真正的礼物,又因为不想占有而彻底拥有,而一旦拥有,就多余,就不爱。一旦给出,就丧失,就不值得爱,不值拥有。
(第三天,完全读完,近五百页的大开本,小字~密集的内容和修辞~被督笔记如下:)
着魔:爱的最高级形容词
占有是爱的必然动作,着魔是爱的最高级形容。Possession是女作家的所有物,必然尝起来有女人味道,而如果我要赞美,最高的赞美将是:看起来不像女人写的。开始我这样赞美,中间我诋毁,最后我还是要赞美。婚外情的结果是私生子,没有比这更俗套,也没有比这更自然的了。既然作者的风格是高度写实,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故事如此安排也是天经地义了。Possession像是对《简爱》一类女性小说的戏拟。不是女诗人被爱情耗尽灵感,而是男女诗人都因此写出真正杰作,不是女人被无情抛弃,而是女人主动离开男人(因为突发事件,因为尊严,因为自我……),偷偷诞子,并拒绝父子相认,将男人淹没在毕生的着魔态中,苦苦追寻不得,只将一段焚心恋情深藏诗行,直到死亡的青苔将他的口唇淹没。直到小说尾声,无所不在的叙事者再度出现,虽似添足但也精准地达到了煽情效果:Ash找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小女儿,他帮她荡秋千,编花环,讲故事,剪下她一缕金发,放入怀表,至死携带。他说:“告诉她,说你碰见一个诗人,正在寻找无情女,结果却遇见你。告诉她,这个诗人只想跟她问好,不会过去打搅她。他要继续赶路,到清新的树林和青葱的草地去。”他可以再度占有,但他没有,他选择继续赶路,他选择继续着魔。
2010-02-12
(第二天的笔记)
占有:爱的必然动作
“……我的诗作从来没有哪一首,像这样专为一位特别的读者而写——我只为自己而写,为另一个混沌半明的自我而写。……我很清楚,我已深切地把你看做是——这并非玩笑——你在我眼中几乎就是一位缪斯诗神。……你一定会说,你很忙,忙着专心写诗,所以无法胜任缪斯这样的角色。可我从不认为这两件事相冲突——其实它们可说有互补的功能。”
“我曾在夜里梦到你的脸庞,每一天走在街上的时候,你笔下的律动就在我安静的脑中高声鸣唱。我曾说你是我的缪斯诗神,你,或许就是某个迫切的心灵之境的使者,在那里,诗的精髓不时高声鸣唱。……我深知自己对你的爱,涵括了人类所曾有过的所有爱意,狂野至极。”
——《Possession》(《隐之书》),Ash to Christabel
Ash,小说作者虚拟的一位十九世纪大诗人,男性。Christabel,一位虚拟的十九世纪不为人知的隐居诗人,女性。Ash有妻室,名望,才华,一切。Christabel与一位青年女画家同居,她们无人知晓,除了孤独一无所有,为了不浪费自己的才华而本能地创作。
Ash遇到Christabel,为她倾倒,紧追不舍。他不是那种服从于情欲的有妇之夫,他写给Christabel的信甚至不能算作情书。他谈论诗艺,神秘,真理,宇宙,进化论,降灵术,他谈论幻象,神话,Christabel那些他永远写不出的神秘的诗行,他表达他的仰慕,他表白他的爱情,他不允诺,也从未想要占有,然而这就是他进攻的方式。他进攻,侵占,不留痕迹,清白无辜。他不想占有,他也绝不放手。
从这封信开始,Ash达到了他思维与灵感的巅峰。一切都再好不过了。他有一位贤淑妻子,一位神秘缪斯。从这封信开始,Christabel的光华渐渐黯淡了。她因道德而焦灼,因失去孤独而无所适从,同时,她作为一位缪斯的工作侵占了她作为诗人的劳作。最重要的,即使聪慧坚定如她,也无力抵挡爱情的诱惑。
她也有一位缪斯的,内心的缪斯,不需付诸形体,而一旦她的心被爱情占据,缪斯就远去了。除了爱情,一切都再糟不过了。
从这封信开始,Ash写出了他最出色的诗,写一位生物学家,写得冷静,优雅,睿智。一如既往的风格之上,添了Christabel赋予的深奥、狂野与繁复。从这封信开始,Christabel挣扎、焦虑,最终屈服。她给他的那些才华横溢的书信变成了泥水般瘫软的情书,她笔下的蛇怪火龙精灵尸骸变成了一首情诗。他开始惊讶于她的改变——愁容满面,唯命是从,毕恭毕敬。不可救药的伤感。他不喜欢狂傲不羁的缪斯的另一副面孔。
“……我之所以感伤是因为你将我带离了我自己,然后又再放我回到——一个已然削损的自己——我成了双垂的泪眼——成了让人触碰的双手——当然还有,双唇——地地道道的一件礼品——极度贫瘠的——一副女人的残骸——毫无自己的欲望可言——然而却又过度地拥有欲望——啊——这实在令人痛苦——你说我爱你,我爱你!——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你又是谁呢?”——Christabel to Ash
Possession的前半部分写得非常漂亮。侦探小说的笔法,笔触则是英格兰文学特有的细腻优雅。故事发生在伦敦图书馆,昏暗的光线,凝固的时间,古老的藏书与淡蓝色皮质桌椅让人垂涎。研究Ash的文学博士才质平平,毕业后找不到工作,靠女友养家,鬼使神差在一册古书中找到Ash写给一位神秘女人的信件草稿。主人公开始寻找答案。一切都发生在学院中。他沿着文学研究者的路线前行,与研究Christabel的美丽女性主义研究者一道,开始了他们漫长而未知的行旅,小说开始像一列古老的火车,慢腾腾轰隆隆地行驶着,伴随着Christabel的燃烧,Christabel的灰烬(ash)。
Possession,占有,拥有,居有,财产,私人物品,殖民地,着魔。
占有从一开始就发生了。因为爱情从一开始就发生了。占有与爱情一道,愈演愈烈,欲盖弥彰。
Christabel除了孤独什么都不想占有,她本能地后退,拒绝。Ash除了灵感和激情什么都不想占有,他本能地靠近,坦露。表面上看,Christabel是自足的,Ash是不自足的,需要征占的。然而自足是最容易被打破的。不自足的征占行为才是永远的颠扑不破的。
小说是女人写的。有趣的是,开始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是女人写的。直到故事框架大概浮出水面,才意识到作者是女性,要保持对女作家的警醒。看过太多男作家侵占妻子与情人灵魂与生命的故事,何苦再辛苦追随这一份虚构来的悲哀传奇呢?其实这个疑问也是我孜孜捧读的缘由。如果故事时间不是十九世纪,如果男诗人不是有妇之夫,如果这不是一个男性与女性,诗人与缪斯的故事,而是一个发生在男性与男性之间,女性与女性之间,抑或可以自由相爱的任意两性之间的故事呢?如果故事抛弃了性别的战争,两性的侵占,男性与女性的典型特质,是否还能成立呢?
至少到现在,它还是成立的。
我并不把ash看做诱惑年轻女子的有妇之夫,为榨取灵感不择有段的背德之人。我只把ash看做一个无辜的主动施爱之人。从第一封信开始,ash就确立了二人关系的基调,二人书信的内容,二人的感情,地位,模式……契约被拟写完整,甚至不需要Christabel的签名。他们不断地在这片临界空间中书写着,以对方为唯一书写对象。他提问,他引导,她回答,她跟从,他主动,她被动。直到爱被说出,被实现,Christabel被爱收编,书写被中断。
爱的实质就是占有。无所不在的占有。穷尽其极的占有。总有一方要被这占有的动作摧毁,从竭力把持自我到主动抛弃自我,从戒备到丢盔弃甲,从独立到模仿,从肯定到怀疑,从拒绝被占有到争取被占有,从自足的壁炉到壁炉灰。从作为一个“礼品”的不适与抗拒到想要献出自己并不拥有之物的迫切。又有另一方,想要爱又想要保全,想要爱人又想要缪斯女神,太强大,每个爱的动作都是大口大口的侵吞。
我想这不是男人和女人诗人与缪斯的战斗,而是爱所带来的必然的厮杀。人们就像黑寡妇蜘蛛,因为爱而捕获而吞噬,因保全自我而无法给出真正的礼物,又因为不想占有而彻底拥有,而一旦拥有,就多余,就不爱。一旦给出,就丧失,就不值得爱,不值拥有。
(第三天,完全读完,近五百页的大开本,小字~密集的内容和修辞~被督笔记如下:)
着魔:爱的最高级形容词
占有是爱的必然动作,着魔是爱的最高级形容。Possession是女作家的所有物,必然尝起来有女人味道,而如果我要赞美,最高的赞美将是:看起来不像女人写的。开始我这样赞美,中间我诋毁,最后我还是要赞美。婚外情的结果是私生子,没有比这更俗套,也没有比这更自然的了。既然作者的风格是高度写实,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故事如此安排也是天经地义了。Possession像是对《简爱》一类女性小说的戏拟。不是女诗人被爱情耗尽灵感,而是男女诗人都因此写出真正杰作,不是女人被无情抛弃,而是女人主动离开男人(因为突发事件,因为尊严,因为自我……),偷偷诞子,并拒绝父子相认,将男人淹没在毕生的着魔态中,苦苦追寻不得,只将一段焚心恋情深藏诗行,直到死亡的青苔将他的口唇淹没。直到小说尾声,无所不在的叙事者再度出现,虽似添足但也精准地达到了煽情效果:Ash找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小女儿,他帮她荡秋千,编花环,讲故事,剪下她一缕金发,放入怀表,至死携带。他说:“告诉她,说你碰见一个诗人,正在寻找无情女,结果却遇见你。告诉她,这个诗人只想跟她问好,不会过去打搅她。他要继续赶路,到清新的树林和青葱的草地去。”他可以再度占有,但他没有,他选择继续赶路,他选择继续着魔。
2010-02-12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