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名字》的两个版本
我一开始读的《玫瑰的名字》,是闵炳君译的,宝文堂书店,1988版(此书的“译后记”里又说参加译书的是刘斌、王军和顾骞三人,不知这三人和封皮上的“闵炳君”什么关系)。因这个译本曾对原著“略加删削”,我想看看全书如何,于是又找到谢瑶玲译的《玫瑰的名字》皇冠出版社,1993版。
(一)
对照谢译本,发现闵译本的《玫瑰的名字》“略加删削”了不少内容。首先,闵译本删去了原著的“序言”(即PREFACE)和“原著者的说明”(即NOTE),而在“本书作者致译者的信”前一页,莫名其妙的印了一句“很自然,是一部手抄书稿”。
读过全书才知道,原著的“序言”和“说明”应是整个小说中重要的一部分。“序言”部分以博尔赫斯迷宫式的手法“交代”了这个故事的来历。埃科声称,我们现在看到的这部小说(20世纪),是他根据华莱的法文本“意译”为意大利文的,而华莱的法文本(19世纪)又源于经马毕隆修士校订过的拉丁文本(17世纪),这个文本又是出于14世纪末一位名叫阿德索的德国修士的手稿。而这份手稿是18世纪的一位学者在修道院发现的。也就是说,这个故事经四人之手才最终形成我们看到的小说——《玫瑰的名字》。
这个“序言”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堂吉诃德》的第八章,还有《红楼梦》的楔子。在第八章,《堂吉诃德》显示了它作为西方小说祖先的令人惊异的先锋性。这章结尾,叙事突然停住,“我”声称从此以下的英雄业绩已无文字记载;紧接着第九章,“我”声称在市场买到一堆阿拉伯文的旧手抄稿,正是《堂吉诃德》的下文。《堂吉诃德》真正的作者,是一位阿拉伯历史学家。
曹雪芹在《红楼梦》颇具后现代手法的楔子里也宣称,你现在看到的故事是刻写一块游历过红尘的石头上的,故事是石头被带入凡间后的亲所闻见。经过几世几劫,一个空空道人路过石旁,将故事抄录下来。手稿辗转落在一个叫曹雪芹的人手里,“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最后形成我们读的《红楼梦》一书。
当然,我也想到了博尔赫斯。埃科的“序言”很有可能就是对上述作品的影射和戏拟。删去“序言”,无疑等于将一个后现代小说经典,缩编成一个普通的侦探小说;正如《红楼梦》成书后的诸多版本,删去其荒诞不经的楔子,将《红楼梦》肢解为一个俗套的才子佳人故事。
(二)
其次,“原著者的说明”(note)其实很短,也不该以赘余的原因删掉。这个“说明”对于故事的讲述也有重要作用。“说明”说明了什么呢?就是:阿德索的手稿分为7天,每天根据礼拜时间分为几个阶段。埃科还根据书中内文列出了修道院祈祷礼拜的时间表,比如:
黄昏晚祷 大约四点半,日落时分(教规指示在天黑之前吃晚餐)
晚祷 大约六点(修道士们在七点之前上床就寝)
埃科声称手稿里里第三人称的说明文字是原本就有的,并“猜想”是华莱加上去的,还说之所以没有删除,原因之一就是觉得它有助导引读者。我觉得这个“说明”正是起到帮助读者阅读的作用。现代读者肯定对中世纪修道院的祈祷制度不了解,对黄昏晚祷、晚祷这些词缺乏时间概念,加上“说明”就一目了然了。还好,闵译本虽然删去了“说明”,但在正文中对这些词都加了注释。
另外,根据祈祷时间的分段有助于把握小说的叙事节奏,进一步强化紧张氛围;这个时间表也是主人公威廉据以推理破案的一个依据。威廉受院长之托侦破谜案,这七日里每天都有血案发生,晨祷、晚祷这些时间的不断出现,显示时间的不断流逝和案件的步步紧迫、恐怖气氛的渐渐弥漫。正如《满城尽带黄金甲》里不断的报时声,祈祷时间的运用显示了埃科纯熟、敏锐的叙事感觉。
(三)
谢译本虽然保持了原著的结构,但错误较多,文字读起来也远没有闵译本舒服。比如这一段:
谢译:他回答说宇宙之美并不只缘于变化中的和谐,也在于和谐中的变化。当时我以为这是个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的答案,后来我才知道有许多君主在处理事务时,常常为所欲为,并不在乎理性。
闵译:他答道,广袤宇宙的魅力不单单来自大千世界的共同之处,也来自共同中的千差万异。这对我而言,似乎是依据很朴素的常识而得出的答案。然而,事后我得知他的同胞们经常这样理解、分析事物,这样做显得理性那种具有启蒙力量的功能就微乎其微了。
尤其最后一句,两个译本简直是在说两件事情,究竟是“君主”还是“同胞”?对理性的说法也有差异。幸亏找到一个英译本,才弄明白什么意思。
英译:And he answered that the beauty of the cosmos derives not only from unity in variety, but also from variety in unity. This seemed to me an answer dictated by crude common sense, but I learned subsequently that the men of his land often define things in ways in which it seems that the enlightening power of reason has scant function.
“the men of his land ”应是指英格兰人,因为威廉是英格兰方济各会修士。英国人有迥异于欧陆的经验主义传统。他们并不是不在乎理性,而是不为理性是尊。作者意在表明对理性局限的思考。谢译本的理解完全偏离本意;至于“为所欲为”,更是译者的臆想。
再举三例:
谢译:你的下巴就像一瓣石榴,你的颈子就像大卫在上面挂了一千片小银盾的塔。
闵译:你的脑门像一片石榴,你的脖子像大卫塔,上面挂满一千个圆盾。
英译:thy temples are like a piece of a pomegranate, thy neck is like the tower of David whereon there hang a thousand bucklers.
这些句子都源自《旧约.雅歌》,译者只要稍微熟悉《圣经》就不会翻译错误。“temple”没有“下巴”的意思;《雅歌》原句是:“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闵译正确;而按谢译,则是大卫往女子的脖子上挂一千个盾牌。
谢译:她的胸脯就像两只孪生的小鹿,倚在百合花之间,她的肚脐是个绝不盛放劣酒的酒杯。
闵译:她的两个乳房像一头牡(黄占)鹿的双胞小仔在百合花中觅食,她的肚脐是酒盅,不乏各种混合美酒。
英译:her breasts appeared to me like two fawns that are twins of a roe, feeding among the lilies, her navel was a goblet wherein no mingled wine is wanting
《雅歌》原文:“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feeding among the lilies显然不是“倚在百合花之间”的意思;后一句《雅歌》原文是:“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谢译的“劣酒”不知何处得来?
谢译:她的腿像列柱般直,两腿交接之处犹如珍宝,只有一个技艺高超的工匠才塑造得出这样的作品。
闵译:她的双腿如圆滑的木柱,她大腿的关节像珍珠,手的动作象一个熟练的工匠。
英译:her legs were like columns and jewels were the joints of her thighs, the work of the hands of a cunning workman.
谢译的“两腿交接之处”容易误解为“一条腿和另一条的交接之处”,即私处。第二句《雅歌》中是:“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做成的”。这一句显然是闵译错了,主语是work,而非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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