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3要素:变量名、变量类型、作用域。
1.变量名
(1)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见Java标识符规范)
(2)Java命名规范:
-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原则
-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 monthSalary
- 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 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MAX_VALUE
- 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 Man, GoodMan
-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run(), runRun()
2.变量类型
- Java是一种强类型语言,每个变量都必须声明其类型。只有在变量声明以后,才能为其分配相应长度的存储单元。
- 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3.作用域(生命周期)
(1)Java中的三种变量:
- 类变量(静态变量):
方法之外,类之内;使用static定义。
生命周期:伴随类始终,从类的加载到类的卸载。
使用前可以不初始化,程序会自动初始化。(数值型变量初始化成0或0.0,字符型变量的初始化值是16位的0,布尔型默认是false) - 实例变量(成员变量):
方法之外,类之内。
生命周期:伴随对象始终。
使用前可以不初始化,程序会自动初始化。(数值型变量初始化成0或0.0,字符型变量的初始化值是16位的0,布尔型默认是false) - 局部变量:
方法或语句块之内。
生命周期:是从声明位置开始到”}”为止。
使用前必须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