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3要素:变量名、变量类型、作用域。

1.变量名

(1)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见Java标识符规范)

(2)Java命名规范:

  1.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原则
  2.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 monthSalary
  3. 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4. 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MAX_VALUE
  5. 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 Man, GoodMan
  6.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run(), runRun()

2.变量类型

  • Java是一种强类型语言,每个变量都必须声明其类型。只有在变量声明以后,才能为其分配相应长度的存储单元。
  • 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3.作用域(生命周期)

(1)Java中的三种变量:

  • 类变量(静态变量)
    方法之外,类之内;使用static定义。
    生命周期:伴随类始终,从类的加载到类的卸载。
    使用前可以不初始化,程序会自动初始化。(数值型变量初始化成0或0.0,字符型变量的初始化值是16位的0,布尔型默认是false
  • 实例变量(成员变量):
    方法之外,类之内。
    生命周期:伴随对象始终。
    使用前可以不初始化,程序会自动初始化。(数值型变量初始化成0或0.0,字符型变量的初始化值是16位的0,布尔型默认是false)
  • 局部变量
    方法或语句块之内。
    生命周期:是从声明位置开始到”}”为止。
    使用前必须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