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面试当中,有时候会问到重写(Override)与重载(Overload)的关系,在这里进行简单记录一下。

基本概念:

  1. 重写(Override)
    重写是子类对父类中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再次重新编写,返回值和形参都是不能改变的。发生在子类和父类之间。
  2. 重载(Overload)
    重载是发生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而参数不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的一种方法,是发生在一个类中。

注:
super关键字的使用
当需要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被重写方法时,要使用super关键字。


基本规则:

重写(Override)规则:

  •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 返回类型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
  •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高。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protected。
  •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 声明为final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private和final的方法。
  •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重载(Overload)规则:

  • 被重载的方法必须改变参数列表;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
  •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异常;
  • 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中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

参考资料:
1、http://www.runoob.com/java/java-override-overlo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