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象类的特点
抽象方法只能在抽象类里面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被abstract修饰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不能实例化)
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的方法
抽象类和类的关系也是继承
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要么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要么他自己是抽象类
2 抽象类的成员的特点
成员变量:
可以有成员变量
可以有常量
成员方法:
可以有抽象方法
可以有非抽象方法
构造方法:
可以有构造方法的,需要对抽象类的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
3 抽象类的细节
关键字abstract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1.private:
私有的方法子类是无法继承到的,也不存在覆盖,而abstract和private一起使用修饰方法,abstract既要子类去实现这个方法,而private修饰子类根本无法得到父类这个方法。互相矛盾。
2.final:
不能和final共存,因为抽象类自身无法创建对象,我们需要通过子类创建对象,一旦抽象类使用final关键字,那么抽象类就没有子类
抽象方法不能和final共存,因为抽象方法后期需要被子类重写,一旦加final无法重写
3.static:
不能和static关键字共存,因为一旦加static我们就可以通过类名直接访问抽象方法,由于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允许这样做
B:抽象类中是否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
是可以的,那这个抽象类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不让该类创建对象,方法可以直接让子类去使用
C:抽象类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的构造函数,是由子类的super语句来调用,用于给抽象类中的成员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