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说到过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性 、继承性、多态性。

【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如果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  继承的由来:当多个类中存在相同的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相同的内容抽取到单独的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个类就可以。

▲  继承描述的是事物之间的所属关系。继承中的两个概念“父类”和“子类”

父类(也可以叫基类、超类)

子类(也可以叫派生类)

▲  继承的定义: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  继承的好处: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 类和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 继承关系当中的特点:  【共性抽取】

1. 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2. 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   在继承的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也就是说子类可以被当做父类看待。

例如:父类是员工,子类是讲师,那么“讲师就是一个员工”。关系:is-a   】

▲  定义父类的格式:(一个普通的类定义)

public class 父类名称 {
// ....
}
定义子类的格式:
public class 子类名称 extends 父类名称 {
// ....
}

▲  继承后的特点 --- 成员变量

----- 如果子类和父类中没有出现重名的成员变量,则对于这些变量的访问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子类和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变量则访问是有影响的,这时在子类中访问父类的非私有成员变量时要使用关键字 “ super ” (类似于之前的this)

格式 : super . 父类成员变量名

【 注意: 如果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是非私有的,则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 ; 如果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是私有的,则子类不能直接访问,可以利用之前提到过的方法 -- 在父类中提供公共的Getter 、Setter 方法】

-----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1. 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

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2. 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

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区分 “ 子类中成员变量 ”、“ 子类方法中的局部变量 ”以及 “ 父类中成员变量 ” 重名的情况:

局部变量: 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本类的成员变量:  this. 成员变量名

父类的成员变量:  super.成员变量名

▲  继承后的特点 --- 成员方法

父子类中成员方法不重名时调用是没有影响的;如果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则在访问时就要进行 “ 方法重写 ”

----- 方法重写: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称为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如果父类中的成员方法和子类中的成员方法重名,在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时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注意:无论是成员方法还是成员变量,如果没有都是向上找父类,绝对不会向下找子类的。】

----- 重写(Override):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覆盖、覆写】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 方法的覆盖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使用子类方法。

----- 方法覆盖重写的注意事项:

1. 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 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

2. 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小扩展提示: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3. 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权限修饰符: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 > private

备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 ,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 继承中方法的覆盖重写应用到哪里?

设计原则: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这里的“添加改动新内容”就是覆盖重写

▲  继承后的特点 --- 构造方法

----- 构造方法的定义格式和作用

1. 构造方法的名字和类的名字一致,所以子类无法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

2.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 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能给子类使用。

java类继承层次过多是什么反模式 java类的继承与多态_java 高级多态

java类继承层次过多是什么反模式 java类的继承与多态_子类_02

java类继承层次过多是什么反模式 java类的继承与多态_父类_03

输出结果:

java类继承层次过多是什么反模式 java类的继承与多态_成员变量_04

----- 继承中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1.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 “ super() ”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2. 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要传参数)

3.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总结: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 ,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 父类空间优先于子类对象产生 ,在每次创建子类对象时,先初始化父类空间,再创建其子类对象本身。 】

▲  super 和 this

----- super 和 this 的含义

super: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this: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

----- super 和 this 的用法

▶ super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1.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  super.父类成员变量

2.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  super.父类成员方法名()

3.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  super(...)

▶ this关键字用来访问本类内容的用法有三种:

1.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  this.本类成员变量

2.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  this.本类成员方法名()

3.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访问构造方法时是this(...)】

【 注意: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 ,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  继承的特点

----- Java语言是单继承的,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能有唯一一个

----- 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我有一个父亲,我父亲还有一个父亲,也就是爷爷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

class C extends B { }

java.lang.Object  ---> Object类是祖宗类

----- 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个子类,子类可以有很多个兄弟姐妹。

class A { }

class B extends A { }

class C extends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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