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识符:标识符用来命名变量名、常量名、类名、方法名、数组名等的字符序列。
1:标识符命名可以用任意字母、下划线(_)、美元符($)和数字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标识符不能是Java中的关键字(关键字如下)。
二:变量:内存空间值变化的,这个内存空间称为变量。
1:定义变量是为了告诉编译器这个变量是什么数据类型以方便分配内存。
三:常量:程序运行过程中一直不会改变的量称为常量。
1:常量通常也被称为final变量,常量在整个程序中仅能被赋值一次。声明常量需要用final关键字限定。
2:常量命名通常使用大写字母。
3:当前final变量属于成员变量时必须在定义时就被赋值,否则会有编译异常。
四:变量的有效范围
1:一般根据变量的有效范围会将变量分为“成员变量”(在类体中所定义的变量)和“局部变量”(在类方法体中定义的变量),成员变量又可分为两种即静态变量和实力变量。
2:对于静态变量除了能在它定义的类中使用还可以通过“类名.静态变量”的方式再其他类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