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可以得知,从珠海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可申请专业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中级职称3.8万元。
当然,并不是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就可以,还要满足其他条件,比如要有珠海市户籍(高级职称不需要),要与全职在珠海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等,具体请查看申报指南。
目前2023年第一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已经开始,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8月31日,补贴按申领先后顺序分批发放,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尽早按程序申领补贴。
申请条件:
(一)首笔补贴申领条件
1.年龄要求: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注】:年龄以来我市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社会保险:首次申领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领之月往前推算),经各区推荐的重点领域企业(企业清单详见附件1)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可不受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限制。
【注】:1.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申领当月(上月)要求有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2.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其中一项即可。
3.申领期限: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须两年内满足首笔补贴申领条件并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如在非申领时间逾期的,可在逾期后首个申领批次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续发补贴条件:在我市工作且距申领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期间应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因变更工作单位等原因中断缴纳的,累计不超过3个月。
【注】:续发补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续发条件后确认个人信息即可领取补贴,详见申领程序。
(三)劳动合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我市工作。
(四)户籍:取得我市户籍。
详细的申请条件、申请方法、联系方式,请查看珠海人社局发布的《2023年第一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指南》、《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指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