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nal
类
final
用来修饰一个类,意味着该类成为不能被继承的最终类。出于安全性的原因和效率上的考虑,有时候需要防止一个类被继承。例如,Java
类库中的String
类,它对编译器和解释器的正常运行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能轻易改变它,因此把它修饰为final
类,使它不能被继承,这就保证了String
类的惟一性。同时,如果你认为一个类的定义己经很完美,不需要再生成它的子类,这时也应把它修饰为final
类。 定义一个final
类的格式如下:
final class ClassName{ ...}
**注意:**声明为final
的类隐含地声明了该类的所有方法为final
方法。
下面的结论是成立的:声明一个类既为abstract
,又为final
是非法的,因为抽象类必须被子类继承来实现它的抽象方法。下面是一个final
类的例子:
final class A{
...
}
class B extends A{//错误!不能继承A
...
}
2.final
修饰成员变量 变量被声明为final
后,成为常值变量(即常量),一旦被通过某种方式初始化或赋值,即不能再被修改。通常**static
与final
一起**使用来指定一个类常量。例如:
static final int SUNDAY=0;
把final
变量用大写字母和下划线来表示,这是一种编码规定。
3.final
修饰成员方法 用final
修饰的方法为最终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可以被重载。 尽管方法重写是Java非常有力的特征,但有时却需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为了不允许一个方法被重写,在方法的声明中指定final
属性即可。例如:
class A{
final void method(){}
}
class B extends A{//定义A类的一个子类B
void method(){}//错误,method()不能被重写
}
该例中,因为method()
方法在A
中被声明为final
,所以不能在子类B
中被重写。如果这样做,将导致编译错误。 方法被声明为final
有时可以提高性能:编译器可以自由地内联调用它们,因为它“知道”它们不会被子类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