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接期内,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1. 获得认可的IT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获得认可的IT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年以上;
3.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4年以上;
4.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6年以上;
5.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9年以上。
三、对接期内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方面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2. 验收完成的独立负责的项目及非独立负责的项目中所独立负责的子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
其中使用子项目申报资质的,所属非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2) 项目合同划分了子项目(或子系统),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及负责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