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聘用信息表V2.0》
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聘任级别按照聘任的实际情况勾选。

2、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填写申请人最高的学历、专业和毕业院校。

3、工作单位:是申请人申请时的工作单位。

4、社保证明:是指现工作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当月或上月社会保险证明具体时间。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员的,请填写“外籍人员”,并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台港澳人员的,请填写“台港澳人员”,并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水平能力信息表

请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信委[2015]1号)中规定的登记要求,来简述申请人具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及具有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及能力,50字以内。

三、申请人信用信息表

1、申请人在近二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并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是否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如有请说明?

如有相关行为,请说明原因。如没有填“无”。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申请人有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四、申请人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学习经历:如申请人曾有大专学习经历,则从大专学习经历开始填写;如无大专学习经历,则直接从本科开始填写。

五、申请人完成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工作业绩统计表

1、项目名称:只填报完成的,并达到登记条件要求金额和数量的,所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项目名称应为“用户名称+系统名称”,其中系统名称请严格按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填报。

2、项目承担单位名称:该项目的实际完成单位。

3、合同金额:请按照项目合同填写,如果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有差距,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合计:包括软件开发费、咨询设计费、集成实施费、运行维护费、数据处理费和运营服务费。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比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合计) / 合同金额(合计) × 100%

6、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及主要工作内容:申请人须是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能提供用户或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