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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01
数据:数据时描述客观事物的数值、字符以及能输入机器且能被处理的各种符号集合。
数据元素: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基本单位,是数据集合的个体,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例如:一个记录就是一个数据元素。
数据的抽象:各种表、队列、栈、树、图、窗口、管理器等复杂的抽象数据类型。
数据对象: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数据构成:
① 数据个体 —— 数据元素
② 数据集合 —— 数据对象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是指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集合,是带有结构的数据元素集合,它指的是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数据的组织形式。
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是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以及定义在这个值集合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如在高级语言中,整形的取值范围可为:-32767~+32768,运算符集合为加、减、乘、除、取模,即+、-、乘、除。
抽象数据类型:抽象数据类型(简称 ADT)定义了一个数据对象,数据对象中各元素间的结构关系,以及一组处理数据的操作。也就是说把定义和实现独立开。
02
重点掌握
数据结构定义:带有结构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数据的组织方法预处理效率:采用不同的数据的组织方法其上的处理效率也是不同,对问题找出合适的数据组织方法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