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变量
下面介绍类变量的两种定义方式、两种读取方式、在类里面的调用方式
定义
1.类里定义的,与构造函数、普通函数是一个级别缩进的。(下面例子里的num)
2.在类外定义的,直接用类名.变量名新增类变量。(下面例子里的myvar)
读取
1.直接用类名的属性 获取:类名.类变量 (下面例子里的Member.num和Member.myvar)
2.先实例化类,实例化对象的属性 获取 :实例对象.类变量 (下面例子里的M.num和M.myvar)
调用
1. 在类里面调用:类名.类变量,不能直接用类变量,即应为Member.num而不是num
2.实例(成员)变量
(1)构造函数里的成员变量:
定义:在__init__(self,成员变量)
读取:只能实例对象.成员变量,不能类名.成员变量,即只能M.x不能Member.x
调用:构造函数的成员变量,顾名思义:在类实例化的时候,就需要给该变量赋值。类里的普通函数可直接调用该变量,方式为:self.成员变量,
作用范围:类里面的全局变量,其值可以被其他函数修改
(2)普通函数里的成员变量
定义:在类里的普通函数def xxx(self,成员变量)
读取:只能实例对象.成员变量,不能类名.成员变量,即只能M.vara不能Member.vara
调用:方式为self.成员变量,只有在类实例化后调用该普通函数,此时,该成员变量才会生,看下面的例子:必须先调用add函数后,fuc函数里的self.vara和self.varb才会正常执行,不报错。
作用范围:类里面的全局变量,其值可以被其他函数修改
3.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相对就简单很多了,跟不在类里面的def函数的局部变量是一样的。
作用范围:该函数内部
总结:成员函数
1.不同点
(1)构造函数里的成员变量,在类实例化之后,就可以使用
(2)在类里普通函数里的 成员变量,只能先调用该函数,才能使用该成员变量。
2.相同点:
(1)在类里,都是全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