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未在任何城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动离职人员;
2、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现已离岗的临时工、家属工;
3、灵活就业人员。
4、个体工商户。
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后以灵活就业身份首次参保时申请补缴的,应提供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街道、社区认定并盖章);
(2)、原职工个人档案;
(3)、《参保职工申请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一式四份);
(4)、户籍本原件;
(5)、身份证原件。
1.带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关系科办理审批;
2.到社保中心进行补缴数据的预录入,待数据传送至主管地税机关;
3.持经社保中心审批通过的《参保职工申请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费。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胜利中路35号劳动大厦1层
电话:0552-2051779
上班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冬季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蚌埠各区县社保局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