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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理手续
2023-11-18 13:40:03
办理条件:1、单位缴纳年度应缴未缴、缓缴或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需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补缴超出原汇缴金额差额部分的;2、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漏缴住房公积金,需要进行补缴的。办理场所: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材料: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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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2023-11-13 14:49:03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提供无房证明就能提取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
保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2023-11-10 15:19:04
各管理中心分布表服务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07466隆阳区锦溪路52号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柜2236609隆阳区兰城路130号(保山数码港商城四楼)腾冲县管理部5138504腾冲县腾越镇天成社区振兴小区137号腾冲县政务服务中心
保山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指南
2023-11-05 08:41:03
一、个人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保山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温馨提示:1. 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2. 初始登录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6位,个人账号可向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 人询问。二、单位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保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网
保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3-11-03 06:51:03
保山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保山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2023-10-21 13:55:03
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降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房
保山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2023-10-08 07:25:04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
保山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2023-09-23 04:41:38
注点1: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
保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3-09-05 11:26:03
保山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保山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贷款条件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及有
保山住房公积金自建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2023-08-26 11:32:04
借款人向中心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2、申请人单位贷款证明原件2份;3、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2份;4、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5、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6
保山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2023-07-03 23:09:03
保山住房公积金查询
2023-03-01 05:11:02
点击图标查询办理地点:隆阳区锦溪路52号归集咨询电话:0875-2207466、2236609、2207080提取咨询电话:0875-2236609、2207569、2207466贷款咨询电话:0875-2236609、2207569、2207466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
保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3-02-22 08:54:03
房屋类提取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2年以内)的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以下材料:(1)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局批复)复
保山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办理手续
2022-12-07 12:21:03
办理条件: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办理场所: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材料: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变更)清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