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挂断,杨毅云脸色有些发苦:“不知不觉竟然晚上九点了,今天晚上上班要迟到了,但愿别被扣全勤。”
杨毅云出身贫寒,上大学的学费都是他晚上在酒吧兼职赚来的,每天晚上八点半上班,现在已经迟到半小时。
急匆匆跑出公园,咬牙打的去了酒吧。
虽然现在他得到了十二劫散仙的传承,可以说凭脑海中老邪传授的任何一门修真法门,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但是,目前他还没修炼,只不过身体被老邪元神力量洗髓伐毛后,比之常人力量大一些而已。
依旧是个肉体凡胎,是个穷学生,兼职工作还得做下去。
到酒吧后,经理也只是唠叨了几句,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让赶紧去工作,今天周末客人很多。
杨毅云换好服务生衣服,开始穿梭在各个包厢,传送酒水,一直忙碌到凌晨两点才算是过了高峰期,得空去了厕所。
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在过道上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是班花柳玲玲。
只见她被两名一看就是混子的青年搀扶着走进了包厢。
杨毅云在酒吧见过了各种事,一看就知道柳玲玲被人下药了。
要是换做其它人,这种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可是现在,杨毅云心里纠结了起来。
柳玲玲是同班同学,又是班花,和很多男生一样,杨毅云也将她当作过女神,虽然两人平日里没说过多少话,可是终究是同学。
刚才的两名青年一看就混子,带她去包厢,自然能猜到结果。
到底管不管……?
杨毅云心里挣扎了起来。
随即想想自己现在被师父洗髓伐毛改善过体质后异于常人的视听和力量,杨毅云觉得,对付两个混混应该不成问题。
他一咬牙:“干了,得罪社会上的混子就得罪,老子不能让自己后悔。”如果不管,柳玲玲的一生就毁了。
再则他也想试试,被师父洗髓伐毛过的身体,到底和常人只见有什么区别,就当是一次小试牛刀,反正几百斤的巨石他都能轻松抱起来,对付几个混混应该不难。
脱掉工作服,杨毅云走到包厢门口敲门,半响没动静,仔细一听里面音乐声很大,索性抬起一脚踹过去。
“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