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郡城北漠商会驻地。
喝醉了酒的富商怀中抱着美艳舞女,早已经在房中昏沉睡去,而那些商会聘请的武者,则是各自在房中打坐修行,他们大多出身于大漠马贼,虽然到了这富足的异国大城当中,却未曾有多少懈怠,只当仍在大漠黄沙之中,刀不离身。
商队的伙计挑着灯笼自这大宅子里转悠守夜。
他们的武功并不怎么高强,只会些寻常的把式,来回守夜也只是提防那些可能出现的蟊贼,以及防止那些奴隶们逃跑出去。
蟊贼好打发,被发现逃跑的奴隶却比大漠上的饿狼还要凶悍,所以身上也都还佩了弯刀,不是甚么好货,但是以这些异邦人天生强健的肉体,卯足力气劈砍,也能砍死个成年壮汉。
一路从后院转到了前院,复又转了回去,看过了库房,和那边的兄弟吹了会儿牛,方才满脸不愿,走向了偏院的方向,未曾靠近,只提着个灯笼随意一照,看到那帐篷里头横七横八卧了十来个汉子,各个儿都是筋骨粗大,显然有一把力气。
这些都是主家的奴隶,既不用给工钱,又不必有多好的待遇,自大漠草原一直过来这大秦扶风,平日里做些苦力,若是遇着了马贼盗匪,一人发给一把破刀,后头再有两三个高手赶着,就是最凶猛的搏命士兵。
就算重伤也不必去管,随意抛在路上,任其自生自灭,当场补上一刀杀死,已经算是心善。
但是不少商队是不肯的。
人血也会损伤兵器的刀锋。
养护刀刃,不也需要银钱?
出发的时候带走了三十个,到了扶风已死了小半,日子已快要九月,算算时间,也该是时候带着大秦的丝绸瓷器,上等茶叶返回大漠,到时候,十来个汉子能活下来三个已经是长生天保佑。
这种奴隶,就算是第一年行商能够侥幸活下去,可身上受的伤得不到药草治疗,往往会倒在第二年的路上,基本上只有一个年头的寿命可活。
但是这些大漠民族似乎早已经习惯,这两个商队伙计眼中没有半点怜悯,忍着这扶风深秋的寒意,提着灯笼数了数遍,确认了人数,便转身匆匆离开。
方才走了数步,身材稍微雄壮些的那个伙计突然低呼一声,抬手轻拍额头,叫道:
“糟,忘了那个小子。”
两人本欲直接离开,可一想到那小子若是溜了造成的后果,还是挪动脚步,匆匆进去了后院,看到一处破烂帐篷下面,侧卧着一个消瘦的身躯,裸露的脊背之上还能看得到狰狞的伤痕下,心中方才微松口气,紧了紧衣服,转身离开。
其中一人低声咕哝道:
“这小子也算是倒霉。”
稍雄壮些的汉子低声咒骂两句,道:
“倒霉什么,这就是长生天的旨意,据说大人他带着这累赘过来,还是因为知道了拓跋家的明月就在这里,打算能够挣上一笔,不知道为什么没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