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谁家新燕啄春泥
几千年来,风尘女子的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她们比一般的女子经历过更加残酷的命运,也学会了在残酷的环境中自我保护。
就像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即便被强盗抢到了强盗窝里,也知道用自己青涩的美貌来增加自己存活的砝码。
所以,她不哭喊,反而扬起了头,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美貌就是自己目前所有的唯一本钱,为了求活,她准备将自己美丽的一面展现给这里最有权势的人。
看了这个闺女这一串行云流水一般的表演,云昭有一种遇到同类的感觉,并且觉得这个姑娘将来的前途应该非常的远大,而且,跟自己一样强大的人本身就该前途无量!
同时,他很想知道这个美丽的少女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物,他必须承认,这一瞬间,云昭已经把这个美丽的姑娘跟陈圆圆,寇白门,李香君这些美人联系起来了。
这孩子进云氏家门,这想都不要想,以母亲的为人来看,如果进了云氏的门,只有两个结果,要嘛被母亲调教成大家闺秀,要嘛被母亲教成木头人。
所以,交给人生过往极度精彩的徐先生来教导,应该是一个好主意,大明时代的文人嘛,好像都比较喜欢身边跟着一个美丽的小娘子。
交给云虎他们……云昭从来就没有这个念头……毕竟,这个小姑娘长得真是太美了。
云昭心里的想法刚刚成型,这个聪慧的小姑娘就已经做好了自己的选择——果断的抱住了云昭的大腿,抬起脸凄婉的哀求道:“求公子救命!”
云昭再次看了一圈身边的人,不得不承认这个闺女的选择是绝对正确的。
云虎的相貌跟老虎一样,云福太老,云猛站在人群里就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云霄?那就是一个高大的骨头架子。
云杨?看着这个闺女口水都要流出来,嘴里还一个劲的念叨这闺女卖多少钱合适。
算来算去,只有云昭自己最是风流倜傥,唇红齿白胖乎乎的招人喜爱。
既然环境这么合拍,云昭就没了客气的必要。
从脖子上拉出一条金锁,去掉上面的绣了鸳鸯的小套子,摘下金锁拍在云猛地手里道:“算我买的。”
云猛抬腿就踢了云昭一脚,重新将金锁装回小套子,小心的给云昭挂上之后怒气冲冲的道:“这个锁子本来就是你六个叔伯送的,再敢把它摘下来送人,仔细你的腿。”
云昭当然知道脖子上的金锁是怎么来的,他只是不想让山寨人觉得自家的便宜被人占了。
金锁送出去,再收回来是必然的,只是这个过程必须要有,这就是所谓的人情世故。
“好了,闹了半夜,这个小美人归你了,既然老虎逮着了一只肥羊,明天大家伙吃顿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