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十二月丙子(十六)。
两宫下诏,遣宰执分往大相国寺、开宝寺等在京寺庙、道观祈雪。
又从御史之议,命开封府诸路提刑官,分司清狱。
又从宰执之请,罢太学保任同罪法,又罢栽桑物法,许民自便。
于是,下朝后的司马光备受振奋!
“一日而罢两法,诚可谓普天同庆!”他回到令厅,就自顾自的欢喜起来。
太学保任同罪法,限制了太学生。
只有得到五个有官身的担保的士子,才能进入太学读书,且一旦士子在太学犯重罪,则担保者连坐,并视情节轻重,罚铜、加磨勘,直至降官、勒停、冲替……
这在司马光眼中,属于恶法。
更是限制年轻人,乃至于可能让大宋重走汉唐取士,以门第而不看学问、人品的邪路、死路的歧途。
如今两宫和天子罢黜此法,将为世人开求学之新路。
当然了,司马光感觉,最好将太学指定必读的《三经新义》一并罢去。
同时,下诏让科举,不再以《三经新义》、《字说》作为指定书目就是最好不过了。
而《栽桑物法》就更是恶法了。
此法是熙宁变法的产物,乃是吴审礼担任府界提点的时候首倡并推动的一项法令。
打着劝课农桑的旗号,行盘剥之实!
因为,这法令之中,有着规定栽种桑树数量和成活指标。
这给了地方官极大的操作空间。
深感振奋的司马光,在稍微平复了心情后,就开始写奏疏。
他不会跟风,一起去说什么灾祸一类的事情吓唬两宫和天子。
他是不屑于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