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领条件-珠海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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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08 19:4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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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领条件1.年龄要求: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岁以下。【注】:年龄以来我市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第二批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领条件

1.年龄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岁以下。

【注】:年龄以来我市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社会保险:

首次申领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领之月往前推算),经各区推荐的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可不受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限制。

【注】:

1.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申领当月(上月)要求有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2.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其中一项即可。

3.申领期限:

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须两年内满足首笔补贴申领条件并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1.如在非申领时间逾期的,可在逾期后首个申领批次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人员在珠海首次工作以获得全日制最高学历(以毕业证载明的时间为界)后首次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或劳动合同备案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