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9月已经进入了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市税务部门将统一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居民医保费,请参保人员(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居民医保费。
由于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导致12月31日底前未能成功扣缴居民医保费的,将作停保处理,并自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材料
9月1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同步提高30元,并于9月1日已启动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
同时,自11月起门诊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