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
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01符合标准的照片及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首次申领或申请换发电子普通护照,均需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大一寸)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普通护照相片要求
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彩色相片
②照片尺寸要求如下:纸质相片:33mm×48mm(大一寸);数码相片宽354-480px,高472-640px,宽高比为3:4
③背景底色: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注意:广东省办理港澳通行证统一提交蓝底证件照)
④拍摄要求:申请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⑤注意事项: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02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在全国通办条件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0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04换发普通护照需提交原件
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了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出示有关单位或部门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3、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缴费。
5、审核。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6、领取证件。根据本人意愿,申请人可以选择到受理窗口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如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在5个工作日获批签发。
注意:申请过程需要核查或补充材料转调查,其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
①护照120元/本。
②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办理地点
1. 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赤坎区北站路37号);
2. 霞山出入境办证大厅(霞山区青岛路51号);
3. 赤坎出入境办证大厅(赤坎区椹川大道北62号赤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4. 麻章出入境办证大厅(麻章区福民东路麻章公安分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