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伊春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1、所在城填常住户口、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
2、借款申请人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3、个人贷款额一般不得高于房屋总价值的7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月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购买新房或集资房必须提供房屋开发公司正式售房合同及30%以上的购房预付款收据;
6、借款人对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产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审批文件。装修住房应有单位或街道开具的证明,购买房改房、“二手房”应提供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及私产房证;
7、由借款人提出住房贷款申请,单位身份证明及工资收入和贷款承诺。
1、夫妻双方(或单方)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各3份;
2、购买期房首期付款20%以上的发票及购房合同2、3、4、5、7、15页复印件各3份;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评估报告,持过户后的产权证和契税收据及复印件各3份;
4、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需有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
5、装修住房贷款需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贷款人自然情况、贷款金额、购房情况等填写。
2、分别到夫妻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到街道)填写工资(经营)收入,并加盖公章。
3、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查核贷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号及余额,并加盖审查专用公章。
4、由贷款职工个人承诺,夫妻当场签字、按手押。
5、如抵押房屋为旧房需到产权部门评估作价。
6、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信贷工作人员审核登记。
7、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签署批准意见,加盖公章。
8、由信贷科人员通知借款人到经办银行签订借款与抵押合同等手续。
9、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10、借款人将《房屋他项权证》(现房)或《房产抵押备案登记证》(期房)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收押。
11、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通知经办银行为借款人开立个人贷款存款帐户或转款进入售房企业帐户。告清还款方法。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限定为50万元。购置商住连体房(门市房含住宅)准予贷款,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贷款比例一般不得高于房屋总价值的80%,购买新房:90平方米以内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0%,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0%;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75%,6年以上(含6年)年利率为3.25%
注:如遇利率调整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文件执行。
贷款期限:
伊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伊春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