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
1、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照片;
城镇职工: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居民: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城镇职工: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淮海路108号
电话:0514-7329970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38-2号天地大厦三楼
电话:0514-87968635
》》》扬州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