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其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五证合一)或单位成立的相关文件原件一份;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一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5、单位协管员携带单位公章、法人章,每月25日之前办理,当月开户当月必须缴存公积金。
办理流程:
1、单位协管员携带上述资料每月25日前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登记或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大厅自助办理;
2、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审核无误后为其单位办理单位开户登记;
3、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与缴存单位签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电子对账协议》;
4、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与缴存单位签订《公用事业收费定期代收业务协议》和《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30— 5:00
办理地点: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
图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材料下载入口:点此下载《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