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
(3)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3份;
(4)预付房款收据原件。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
贷款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公积金及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真实购房行为,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符合“中心”规定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6、满足“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贷款:
(1)名下有尚未结清的担保;
(2)信用卡尚存逾期金额;
(3)尚存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已使用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个人商业贷款(含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信用卡逾期连续5期(含)或累计9期(含)以上;
(6)信用记录中有呆账、损失或贷款出现逾期由担保人代还记录的;
(7)存在因信用不良而被诉讼或仲裁,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利用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
2、商贷结清后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须在商贷还清后3个月内申请。
3、贷款发放时,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新发放的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对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内贷款利率不作调整,在次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