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每月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使用范围及对象: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时,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减轻家庭还贷压力,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的借款人,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不存在间隔三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二)夫妻双方连续三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一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三)申请时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三、办理方式:
借款人夫妻双方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或还贷期内,可申请办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建议每月1-15日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或者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受理借款人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在还贷期内,每月扣款日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扣划,余额合计不足一个月还贷额时,中心不予扣划,借款人通过受托银行正常还贷,否则作为逾期处理。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受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再划入借款人还款账户或联名卡账户,直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使用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不再使用每满一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