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普龙泽自行车 | 投资金额 | 20~50万 |
成立日期 | 2013-02-01 | 门店总数 | 100 |
经营范围 | 自行车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否 |
品牌发源地 | 台湾 | 合同期限 | 4年 |
培训期限 | 按情况而定 | 特许使用费 | 6000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保证金 | 1.4万元人民币 | |
加盟费 | 3万元人民币 |
普龙泽公司前身1992年始创于台湾,初从事摩托车机械配件加工,1998年5月转入自行车行业。2001年开始为美国市场做OEM加工,2011年在香港九龙成立普龙泽自行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CRUCERO品牌,开始走自主品牌发展之路,后更名为普龙泽自行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13年2月,由普龙泽自行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普龙泽自行车(上海)有限公司,正式踏入大陆自行车中高端市场。
在大陆市场,普龙泽注重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渠道的拓展,将中间制造环节布点在昆山、太仓和宁波三地。 我们认为,大陆自行车市场缺少的不是制造水平和加工艺,缺的是创立精神和高屋建瓴的思想,而这个,才是未来几年自行车行业洗牌的风向标和剃刀。
普龙泽的经营理念是“创造市场,做有思想的自行车”,旗下产品具有鲜明的时尚个性,引路消费新潮流。普龙泽创造性地提出“将车卖给不想买车的人”,颠覆了传统的市场观,博弈新思维。藉此双翼,普龙泽筑高竞争平台,鸟瞰市场云动,给予广大合作者以全新的竞争视野和前进的动力,共创商业成功。
普龙泽的市场推广采用专卖店加盟和县市级代理相结合模式。计划2013年在大陆发展100家普龙泽专卖店和县级代理商,2014年发展至300家。
我们选择与适合的伙伴合作,与有热情的创业者共同成长。推广方式有三种,即售出产品的义务宣传员式拉动、加盟者内部繁衍式增长和展会营销等三驾马车,采用个性化定做、团购、礼品赠送等诸多不拘一格的销售手段,来实现市场拓展的跳跃式增长。
加盟模式
分为两种模式——专卖店加盟和县市级代理
专卖店加盟
一般地区地市级城市一般加盟2家专卖店,全国经济实力排名前50位城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视情况设置3—8家。
县市级区域代理(专属销售,经营)
一般发达地区的县市级行政区域,可加盟成为县市级代理商。代理商在所属区域内代理,垄断销售。可以采取直销店、代销店(店中店)、销售点、团购等方式销售,同时开发乡镇级别分销商。
发达地区只设置加盟店,不设置县市级区域代理。
加盟条件
专卖店资格的获取
对产品充满兴趣和信心,有强烈的合作愿望;
加盟者富有热情和感染力,渴望成功;
拥有基本的经济基础,具备先予后取的实力;
必须实店经营,店面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层高不低于2.8米;临街,位于商业区、繁华地段、学校区或运动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有一定辐射力。(注:我方提供平面设计建议方案)
缴纳加盟提高/增加金2万元(有条件返还:6个月内完成全年指导任务50%或者全年完成指导任务80%时总额返还;完成全年任务不足50%者不返还;完成50%—80%的,按完成比例返还。)
县市级代理商资格的获得
区域代理商必备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负责推广人员;
对产品充满兴趣和信心,有强烈的合作愿望;
引路者富有热情和感染力,渴望成功;
针对代理区域特点和自身条件,有切实可行的销售推广方案;
拥有基本的经济基础,具备先予后取的实力;
缴纳加盟与考核金2万元(有条件退还,同专卖店)。
区域代理商权限
可在所属区域内开展加盟与合作,加盟提高/增加金的收取原则上参照我公司做法(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应经我公司知情后批准);
所吸纳的加盟合作者,其资料应报我公司审核,并由我公司统一授权发证(牌);
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相关活动的,需提前告知并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