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机构设置
综合和干部监督处
任免处
教育培训处
人事一处
人事二处
人事司

(一)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等工作。

(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定部内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等工作。

(五)负责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企)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属社会团体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