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同事替考双双获刑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代替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刑事案件。

2022年,被告人张某得知同事刘某已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遂提议由刘某代替其参加该项考试,张某预付考试经费1500元,并承诺如果考试通过另有酬谢。2023年9月9日下午,刘某在替考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张某也于当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参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刘某代替他人、张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扰乱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并侵犯了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遂依法判处张某、刘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毛巍 彭强盛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