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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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25 10:35:40 阅读量:2030

(宝鸡融媒 张超)10月23日至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科技创新(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1名副市长、1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法检两院负责人的履职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决定;审议了《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并予以表决通过。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向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在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12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调研情况,围绕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各部门客观如实应答,回应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普遍关切,分析了存在问题、明晰了工作举措,进一步凝聚了建设美丽宝鸡的思想共识与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市委安排,围绕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筑牢保障生态安全的坚固防线。要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构建统一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持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规范债券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要加快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打造一批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经营主体,进一步汇聚创新力量、增强创新优势、提高创新动能。

会议要求,接受履职审议的4名同志要认真对待审议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在服务宝鸡发展中作出新的贡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立法程序,将《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力争尽快公布实施、发挥作用。

会前,邀请有关专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4年10月2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崔省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我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2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莹尉、康晓瑜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四建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彭宏伟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永平、张凌云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大为、刘安让、刘宗平、齐峰、何文辉、宋春来、赵小娟、韩益、曾庆松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晓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小红、李继华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保生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安让、何文辉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高晓博为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晓岐的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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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