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我2009年购房”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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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您好,我是市南区中岛组团拆迁的居民,2009年开始动迁,现在已经5年了,安置房到现在连个坑都没有,可是现在金茂湾的商品房都卖的差...
答: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市南区开发局负责,详细情况请您向其咨询,谢谢您对土地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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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您好,我是市南区中岛组团拆迁的居民,2009年开始动迁,现在已经5年了,安置房到现在连个坑都没有,可是现在金茂湾的商品房都卖的差...
答: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市南区开发局负责,详细情况请您向其咨询,谢谢您对土地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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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您好,我对象2008年从湖南科技大学毕业,毕业后签约苏州名硕电脑公司,档案也在毕业后被转移至苏州人才市场。2009年,我对象辞职...
答: 根据您的表述,这种情况是可以把档案转移到青岛的。具体应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办理。如果所在单位属非公企业,应委托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代理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帮助办理。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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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09年买的房屋没有交纳过房屋维修基金现在房顶漏水小区内有部分交易用户交了维修基金请问我该怎么办?[青岛]
答: 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凡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可以按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维修费用,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存量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或占总户数比例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可以划拨已同意使用其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分摊或业主本人愿意承担(如按照本人意愿划拨维修资金,需由业主出具承诺书)的金额,并在分户账中予以核减;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存量房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占总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的,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使用,像您具有利害关系但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以现金等方式承担分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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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青眀苑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09年8月2日鉴订了协议书应该在2010年3月底交房现在开发商打电话要我在7月16曰交房,但要交煤...
答: 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金赔偿甚至解除合同的责任。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权要求解除合同。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 当然,我们也发现,很多开发商往往将市政施工作为不可抗力来推托自己的逾期交房责任,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的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那么,购房人有权起诉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法院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计算两年,业主应在此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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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款买了一套住房2011年女儿结婚后一家就住在里面购买时是现金付款的与当时付款有关的所有凭据都未保存只有房产证上是我的名...
答: 你好,如果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即使一方没有登记名字,该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视为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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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担保金]我2009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用的是担保形式,给驻大厅的担保公司交纳了担保金,当时规定待取得房产证后可以领回担保...
答: 你好,不可以,请咨询一下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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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结婚后户口与爸妈分开了,请问在今后拆迁时现在这套房子我妹夫他们有权力要求分得一部分吗(我们那里现在划为开发区,现在这房...
答: 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 我国《物权法》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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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9年买房的时候没有贷款,用购房合同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2010年办理了商业贷款,请问我还能提取公积金来还货吗_威海
答: 你好,若是办理的银行抵押消费贷款不能提取公积金。若是办理的是商业住房贷款可以每12个月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但提取的金额不超过一年的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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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在新区梅村买了一套店铺,请问现在需要交纳多少契税税率?——无锡
答: 您好!2008年11月20日,无锡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规定以2008年11月1日为始点,个人购买市区内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者负担契税税率从2%降为1%,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从4%下调为2%。对市区内成套二手房交易,如该二手房为普通住房,则按1%税率负担契税,非普通住房则按2%税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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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2009年3月购买了铝厂**花园一套高层商品房.当时购买时卖房人说这栋房是分体式供暖.你不想入住可以不交采暖费...
答: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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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商品房,2009年3月份交付,两证现在都没有拿到,要交付后才能拿到,我是商业贷款,如果我现在将商业贷款还清——南京
答: 您好,这属于违规操作,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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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3月,我在北京通州购买的商品房,房屋的产权人是我和我爱人,以我的名义办理的商业贷款。我在2009年7月办理的公积金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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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为外地户口,于2009年在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商品房一套,并于当年办理公积金提取,后我爱人也一并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于2...
答: 目前您这种情况,已达到购房提取额度,不能再提取。以后再次购房,可以用其它所购住房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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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买了一栋二手房,当时有一户口没有迁出去,但是合同中规定是写好一定期限内迁出,但是没有写明违约金是多少——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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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一下,我的公积从04年只交到2009年,现在没再交,好像在高区放着,想问一下,现在我想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吗?或者可...
答: 你好,像你这种情况现在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若你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可以每12个月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年还款额;若不申请贷款也可以以购买自住住房的形式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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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10年10交房,当至今未交房,请问我要如何起诉开发商退房
答: :针对于退房的话题,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者一定数量的纠纷,其中有一部分是因购房者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单方退房引起的纠纷,但是购房者提出退房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不仅达不到退房目的,反而还要承担单方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单方提出退房前,一定要审视自己提出的退房要求是否符合一定的退房条件。退房的条件有那些类型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购房者可以起诉至法院或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退房。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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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天(2月9日)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的由以前的4.3%上调为4.5%了。我想问一下,2009年我购房用的——南京
答: 您好。你的还贷金额也要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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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离婚的,房本离婚时变更到我名下,但是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字,我也无法取得购房合同和发票,那么现在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该...
答: 持有产权证及发票也可以做为提取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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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你好,我于2009年8月8日在南京填华硅谷买了一套房,是中行的贷款,是首次购房,今天9月12日还没消息批下来,请帮...
答: 您好,具体事宜还得您亲自去银行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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