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在外村买房怎么办”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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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村人在我村建厂房有一部分村民不让建他拿钱让我去办事办成.[德州]
答: 你好,你的行为不属于敲诈,不存在恶意且没有非法占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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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盖的小高层,我是外村的,媳妇是本村的,楼房可以买吗?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份转让协议要办什么证才合法?
答: 要看具体的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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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村里的土地被外村的人造房子了村里人都不同意
答: 当时有没有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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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00年由外村迁入现在的村里2004年买的村里的房子,当时只给了我爸妈写了一份收据我想问拆迁的时候是和有证的享受 ….
答: 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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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村里的土地被外村的人造房子了村里人都不同意
答: 当时有没有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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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00年由外村迁入现在的村里2004年买的村里的房子,当时只给了我爸妈写了一份收据我想问拆迁的时候是和有证的享受 ….
答: 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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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在外村《也不属于一个镇》以6万元买了5间房屋,农村住房没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及一切相关证件,请问具有法律效益吗?
答: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 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 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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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农村的!家里住不开了!想在别的村买个家!现在外村那个宅基地上没有房屋了!但是证件齐全!问一下我要是买这个宅基地 ….
答: 您好,农村宅基地原则上禁止买卖。只有本村村民之间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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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外村的姑娘,夫家村里有给她丈夫的宅基地,她户口没迁,还能回娘家村要宅基地吗宅基地吗?
答: 农村女孩出嫁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可以依法享有本村的宅基使用权。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明确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通知》指出,切实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赋予妇女,包括广大农村妇女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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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队长在1997年就把自己的房屋全部卖给外村人员了,在2010年的时候他全家获得了国家的安置房这样能合理吗?
答: 您好,可以去政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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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村的农民,在农村买了老房子,签署买卖协议并在土管局转户
答: 你好,对方已经起诉,你现在最好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就算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也应该主张原房东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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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可以在同乡镇所属的外村买民房吗_烟台
答: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户口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购买的房屋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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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我的户口迁到外村,第二轮承包土地请问原先的户籍所在地该不该给我发土地?
答: 你好,需要根据您迁户口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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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购买外村一处小院因当时老公户口不在北京用其弟弟的名买下的所有手续都是用他弟弟的名也没有办理过户现在面临拆迁我们该怎样做
答: 拆迁的话肯定是给他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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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在外村《也不属于一个镇》以6万元买了5间房屋,农村住房没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及一切相关证件,请问具有法律效益吗?
答: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 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 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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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宅基地及房子卖给外村人。2012年村里拆迁已对其进行了补偿,村里有权处理吗?买家要起诉我
答: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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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从小父亲去世了后因母亲改嫁户口也因此由农业户口转了居民户口,现在全部租给外村的一人办木工厂现因土地房屋国家要征用他知我户口...
答: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材料: ①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发票 ②清地名单 ③其他的必要材料 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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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村村名,购买本村的房屋,现在拆迁了,而且政府征地文件已经下达。但是补偿款比四年前我所花的购房款升值了请问我要提供什 ….
答: 您好是的你们这个买卖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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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集体土地由前任书记村长两个人自主承包给外村人做企业,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通过像这样的承包合同现任的村长和书记还能要求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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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因为有一块3亩地与同村一居民(已搬到外村)两家合同上都有,但村里后来又给我家补了一块不是民事纠纷吗?
答: 收到什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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