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_已故_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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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熙


黎锦熙(1890年2月2日—1978年3月27日),字劭西。出生于湖南湘潭。语言文字学家。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院士)。参与创建九三学社,并被选为监事。九三学社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黎锦熙生在一个官宦之家,其祖父黎世缓宦游两粤、湖北、山西、热河、安徽等省,父亲黎培銮是清代贡生。黎锦熙幼承家学,从塾师诵读诸经、《文选》、唐宋诸大家诗文。他兴趣广泛、喜好作诗、绘画、篆刻和音乐。15岁即考取了秀才。不久,以秀才的资格考入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22岁毕业。从此开始他近70年的研究、教育事业。

黎锦熙童年和少年时代适逢甲午中日之战、庚子八国联军的侵略。国家的内忧外患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震动,也给他灌输了一种忧患意识。受当时“西学东渐”(即所谓新学、维新思想)影响,他不再埋头于“子曰”、“诗云”,而是开始关注国家命运,渴望为国为民做一番事业。

他认为救国必须振兴教育,而教育之振兴,尤在于普及教育,开发民智。他在湖南省立编译局编写小学教科书时,把《西游记》的某些章回选入课本,这在当时是个创新之举,引起教育界一片惊骇。

1915年,26岁的黎锦熙受聘为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审员。他潜心研究语言文字,认为中国文字必须改革。在他及同仁的倡议和组织下,1916年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他为该会拟定的宗旨是:一、国语统一,即规定标准语。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方言复杂,进行国语的统一工作,意义重大。二、言文一致,即普及白话文。

五四运动前夕,以鲁迅为首的新文学作家,创作了如《狂人日记》等一大批反封建的白话文学作品,显示了新文学的生命力。一些封建卫道士们攻击说:白话文学虽有“文学”,却无“文法”,有“文”无“法”,终是无以为“文”。为了反击这种谬论,1920年,黎锦熙与同仁在北京开办了第一届国语讲习所,并把他写的《国文文法系统表》同沈朵山合作改编为《国语文法系统表草案》,之后他又将其改为《国语文学》,在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师大的前身)国文系及女高师等校首创讲授这门课程。他用大量例证阐明白话文不仅有“法”,而且这个“法”十分缜密,足以指导为文。这就是非常有名的《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它第一次科学地、系统地揭示了我国白话文内在的语言规律,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具有自己独特体系的、将传统语法体系应用于现代汉语的专门著作。这部我国“五四”以来具有重要影响的语法专著,至1959年已连续再版了24次之多。黎锦熙生前在每次再版前都要对书中观点、体例、例句等进行修改,以求与新时代共进。

1920年,他促成教育部改定小学的“国文科”为“国语科”,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并废除小学“读经”。在他不懈努力下,以后的几年,初中、高中的“国文”也改为了“国语”。他还发起领导苏、浙、皖三省焚烧小学文言教科书运动,这场反对封建文化的斗争,震动了全国,影响很大。与此同时,他与钱玄同创办了《国语周刊》。

黎锦熙对祖国神圣领土台湾省的国语运动的关怀和贡献,更是功不可没。他认为台湾沦陷于日本50多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一定能够光复。台湾的方言极为复杂,再加上日本文化的影响,因此台湾最需要开展国语统一运动。1944年5月,在他的倡议和推动下,西北师院(兰州)、女子师院(白沙)、社会教育学院(壁山)创办了国语专修科,为在台湾推行国语预先培训人才。后来,抗战胜利,台湾光复,为推行国语前往台湾的学者达100多人,对于推进国语的普及起了巨大作用。由此也可看出黎锦熙对祖国统一的热忱和远见卓识。

属于国语运动范围的另一件重要事情,是在黎锦熙、钱玄同的策划下组织起来的“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早在1917年他向教育部提出的《国语研究调查之进行计划书》内就有“《国语辞典》之编订”一项。他建议编纂《国语辞典》以填补群众阅读白话文学作品遇到难解之词无书可查的空白。几经努力,终在1923年促使“国语统一筹备会”设立了“国语辞典编纂处”。1928年他领导的“国语辞典编纂处”改名为“中国大词典编纂处”,下设搜集、调查、整理、编著、统计五个部。计划到1948年成书三大册,共三十卷。那时流行的工具书只有《辞源》、《中华大字典》等几种,至于编纂专以语言文字为内容的能给中国几千年文化中出现的词作一系统总结的《中国大辞典》还没有人提起,当然就更不会有编纂这样辞书的专业单位了。

他们的工作,是要把五代、北宋的词和金元的戏曲、明清小说、从古到今的字书、词典所没有收录的词语,统统加以搜集、整理、注释。规模宏大,头绪纷繁。尽管他们做了充分准备和大量工作,并已先后印出了《中国大辞典样本稿》、《中国大辞典长编》,却由于经费不足、战乱频仍而未能成书,着实令人扼腕叹息!但值得告慰的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没有白费:黎锦熙把所剪录的数百种书报、依音序装屉储存排定整理的300多万张卡片完好地保存下来,在新中国成立后全部捐献给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这些历尽千辛万苦的珍贵档案,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国编纂大型辞书词典提供了异常丰富的资料和极其宝贵的经验。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在黎锦熙的领导下,以有限的人力,先后编辑出版了《国语词典》、《增注国音常用字汇》、《新部首国音字典》、《增注中华新韵》、《北平音系十三辙》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应社会之需编写出版的《学文化字典》、《正音字典》、《汉语词典》等多部工具书;培养了一批精熟编纂字典、词典的专门人才;还为出版事业开辟了一条编辑与出版分工的新路。这也是我国出版史上非常值得记载的一页。黎锦熙一直想编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中国大辞典》,直到晚年,他还向中共中央写了“请中央组织《中国百科大辞典》的编写工作的建议”。

为了推进中国的文字改革,黎锦熙在1922年便与钱玄同、杨树达等人提出了“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把中国的新文字定名为国语罗马字。1923年,黎锦熙、钱玄同、赵元任等11人组成了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会,研制国语罗马字。1926年公布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方式》就是黎锦熙、钱玄同、刘半农、林语堂等6人组成的“数人会”共同拟定的。这是现行《汉语拼音方案》的奠基工作之一。黎锦熙提出建议由国家铸造“汉字注音铜模”。这个建议于1935年获得实行。他主选“注音汉字”6788个,并多方奔走呼号,委托商人承铸。这样,小学课本、儿童课外读物、民众读物就可以用“注音汉字”字模排印,这对扫盲运动和儿童识字帮助很大。但由于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国难当头,华北危急,辛辛苦苦制成的注音字模,落入日本占领区,推行注音字母的希望化为了泡影。但后来台湾实行了他的主张:《国语日报》和很多注音读物都利用注音字模,经常出版,销售量很大。台湾是我国第一个普及国语的省份,在这里部分地实现了黎锦熙的理想和愿望。

黎锦熙长期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委,他与赵元任、钱玄同等人确定了北京话为国语标准音。他在推广普通话、从事文字改革运动中,十分注意推广“标音字母”标音,用他主编的《国音常用字汇》查字、认字,能很顺利地掌握四声。按音序去查他主编的《国语辞典》,立即能把所需要的词找出来。

黎锦熙的名字,黎锦熙的生命紧紧和文字改革连在一起。从最初的倡导、组织到规定标准音与标准语,制定符号、音标;从注音字母、注音符号到国语罗马字、拼音文字;从南北协议定音,京音、京语到普通话;从拼音方法上的“三拼”到“双拼”等等,无役不从,或主持,或参与,实际调查,采择众议,审古酌今,不断加以修订、改进,日臻完善,务期既合于音理,又便于实际应用。近70年来我国有关国语运动、文字改革的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熔铸着黎锦熙的心血与汗水。

1949年,北京刚解放,黎锦熙就被毛泽东指定和吴玉章、马叙伦、范文澜、成仿吾、郭沫若、沈雁冰7人组成“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前身)。10月10日的成立大会上,吴玉章在开幕词中指出:“1926年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等人在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拟定国语罗马字拼音法,这就使中国文字改革工作大大地进了一步。”1958年,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里又说:“钱玄同、黎锦熙、赵元任等人制定‘国语罗马字’的功劳是不能不承认的。”对文字改革工作,党和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支持。

“文革”期间,黎锦熙虽受到党中央保护,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在工作和生活诸方面受到干扰、迫害,但即使是在艰苦的条件下,他也并没有停止研究,还写下了近30种学术论著。1972年,他将自创的“汉语双拼草案”、“文字改革概说”亲自交给周恩来。

粉碎“四人帮”后,他欢欣鼓舞,渴望在科学的春天做更多的工作。1977年,他撰写了《峥嵘岁月中的伟大革命实践——回忆建党前夕毛主席在北京的部分活动》;1978年,他上书党中央,提出在发展自然科学的同时尽快发展社会科学的建议,又向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汇报了汉字与机器相结合的具体方案。没过多久,他因病住进医院。病中他仍时刻关心着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多次要求出院工作。3月27日上午,他艰难地举着插有输液针管的右手,逐字逐句地审订着他在北京地区语言学科规划会上的书面发言稿,他在发言稿末尾深情地写道:“我今年已满八十九岁,风烛残年,但我要活到老,学习到老,工作到老,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要把全部精力贡献给祖国的语文教育事业!”他计划着出院后的科研工作,憧憬着科学春天的美丽蓝图。然而,仅过了10多个小时,他就溘然与世长辞了。他对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真是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黎锦熙从事语文教学和研究工作70年,研究和探讨的领域很广,对于语言学、文字学、词典学、语法学、修辞学、教育学、目录学、地理学、史学、佛学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和丰富的著述,仅有关语言文字学方面的著作,计论文就有300多篇,专著30余部。他在文字改革、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词典编纂方面,尤其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数十年来,他还为祖国培养了许多语言文字工作者和专家,影响所及,遍于海内外。

黎锦熙不仅是一个语言学家,一个学者,同时又是一个社会改革家,一个始终为了中国的富强、进步,贡献了其毕生精力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

黎锦熙先后当选为第一、二、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九三学社创始人之一,曾任九三学社监事,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五届中央常委。

主要论著

1.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1924。

2.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1934。

3.黎锦熙、刘世儒,建设的“大众语”文学,商务印书馆,1936。

4.黎锦熙、刘世儒,修辞学比兴篇,商务印书馆,1936。

5.黎锦熙、刘世儒,注意符号与简体字,商务印书馆,1937。

6.黎锦熙、刘世儒,中国语法教程,天津大众出版社,1952。

7.黎锦熙、刘世儒,同音字典(合编),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

8.黎锦熙、刘世儒,中国语法中的“词法”研讨,中国语文,1953(9)。

9.黎锦熙、刘世儒,词类大系,中国语文,1955(5)。

10.黎锦熙、刘世儒,从汉语的发展过程说到汉语规范化,中国语文,1955(9)。

11.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商务印书馆,1957、1959、1962。

12.黎锦熙、刘世儒,汉语释词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7。

13.黎锦熙、刘世儒,文字改革论丛,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

14.黎锦熙、刘世儒,汉语复句学说的流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语文,1957(6)。

15.黎锦熙、刘世儒,汉语复习新体系的理论,中国语文,1957(8)。

16.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的科学体系和学科体系,北京师大学报,1957(2)。

17.黎锦熙、刘世儒,汉语拼音字母的科学体系,中国语文,1958(4)。

18.黎锦熙、刘世儒,汉字构词法和词素研究,北京师大学报,1959(5~6)。

19.黎锦熙、刘世儒,略谈汉字简化三原则,光华日报,1960年8月25日。

20.黎锦熙、刘世儒,语法再研讨—代词和代名词问题,中国语文,1960(6)。

21.黎锦熙、刘世儒,拼音字母和文化革命,人民日报,1960年4月14日。

22.黎锦熙、刘世儒,对于难字注音的意见,光明日报,1961年11月1日。

23.黎锦熙、刘世儒,语法术语通释,北京师大学报,1962(4)。

24.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规范化论丛,文字改革出版社,1963。

25.黎锦熙、刘世儒,论现代汉语中的量词,商务印书馆,1978。

26.黎锦熙、刘世儒,对语言学科规划的几点意见,中国语文,1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