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和户籍地重复参保如何处理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33号)中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请向老家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停保并申请退费。
如果因为在老家是救助对象或个人坚持选择在老家参保的,请提供缴费的凭证或截图向学校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学校处理“最江阴”APP上的缴费退费;今后如需在江阴就医,可以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江阴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想具体了解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相关链接:江阴居民医保缴费指南(时间+金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