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一、许昌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许昌市或户籍地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购房发票或收据;
4、本人银行卡。
注意:
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购买自住房全额支付的,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同一套房屋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非许昌市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自主缴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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