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核准的《增人工资基金表》。
2、企业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企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
3、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参保:
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名册,并附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凭社会劳动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本市常住户口簿,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