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省外养老保险转入-汕头社保办事指南移动版
汕头
汕头热门资讯 > 汕头社保资讯 > 汕头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汕头省外养老保险转入

来源:互联网 2023-07-03 12:02:09

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具体经办流程为: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带上上述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连同转移基金转出。

4、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办理地点:

汕头各区社保局地址电话一览

关键词:汕头省外养老保险转入省外养老保险怎么转入汕头汕头省外养老保险转入
上一条: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下一条:汕头濠江区医保定点医院有几个?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