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2025-01-07 11:27: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1、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

2、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过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住房维修金的启用条件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住房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住房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住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房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一般情况下,住房维修基金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公共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力。

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http://wap.kuyiso.com/news/1aahvkb447cc.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住房维修基金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