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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公积金还贷提取的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8-09 20:26:02

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注意事项

1

身份证原件

材料种类:原件。

2

偿还住房贷款本金提供的资料:

1.借款合同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当前贷款余额原件;

3.提前还款申请书原件。

材料种类: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台账完整的部分还贷不提供借款合同、贷款余额。

3

偿还住房贷款月供提供的资料:

1.借款合同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当前贷款余额及还款明细原件。

材料种类: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台账完整的不提供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及还款明细。

4

户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份。

偿还绵阳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5

婚姻关系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

借款人为配偶或房屋地址在配偶户籍(工作)所在地的提供。

6月30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共为全市7009个缴存单位、419万个职工账户结付利息2.48亿元,户均结息6048元。目前,所结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本次结息区间为7月1日至6月30日,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结算的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与余额一同转存为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账户本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权利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贷款,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同等的利息收入。

7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分批向缴存职工发送账户结息情况。同时,缴存职工也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i绵阳等渠道线上查询利息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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