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桂林人才引进移动版
桂林
桂林热门资讯 > 桂林户籍资讯 > 桂林人才引进 > 正文

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10-02 03:12:20

(一)申请准购证

1、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到市房改办领取并如实填写《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期限7日。

3、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市房改办进行复审并在《桂林日报》和市房改办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10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审查小组审查;

5、发放《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或《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二)购房

6、公布房源信息。每次开盘前,市房改办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在《桂林日报》上公布。

7、申请家庭报名。持有《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家庭可根据公布的房源地址、数量、销售价格和自身的需求,按要求报名申请。

8、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市房改办根据报名申购家庭的《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购家庭名单,并发放《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9、选房。申请家庭凭《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10、申请家庭选房完毕后,持《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房改办办理手续,领取《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

11、申请家庭持《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查验申请人相关证件,购房人必须与《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中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相一致,按《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签发的购房人和房号依法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凭证销售,并将《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在合同书中予以载明。对不一致的,拒绝向其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关键词:桂林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是什么桂林经济适用房具体怎么办理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上一条:桂林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下一条:桂林市房产证变更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