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2014年2月13日,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2014年5月14日,吴周春被开除党籍;2016年1月25日,吴周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犯罪事实:吴周春利用其担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及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6万元,美金3万元。
简历:吴周春,男,汉族,1951年6月出生,广东湛江人。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起历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省广电集团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任广东电网总经理,2008年12月任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