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可以加积分吗?
答:可以加积分。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租赁住房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特别注意:
1.申请人租赁住房以及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政策来源: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