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金融行业平台为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业务信息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第二章 参加流程规定:
第六条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是怎样的?
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需要先开户再缴费,开户方式如下:
1、个人养老金账户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立。
2、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这两个账户都具有唯一性,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缴费方式: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本机构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支持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
领取条件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领取方式
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归集至本人社会保障卡。
1、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2、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领取流程
1、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
2、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