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营运小汽车(包含非营运小汽车、非营运中小型和小型载客汽车,11月20日起,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小货车以外)列入免验范畴)六年内免于发布检验,只需每几年申请办理检验标示;11月20日起,超出六年不满意十年的,检验周期时间由每一年检验1次放开至每2年检验1次,即私车十年内仅需发布检验2次,分别是第六年、第八年。对十年之上的私车,依然依照原要求的检验周期时间实行,即10-十五年的,每一年检验一次,十五年之上的,半年检验一次。
二、营运载客汽车5年之内每一年检验1次;超出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载货车和大中型、中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十年之内每一年检验1次,超出十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四年之内每2年检验1次;超出四年的,每一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