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件遗失
2、证件破损
1、教师资格证遗失申请补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当时申请教师资格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可从个人档案中查找复印,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刊登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可选择宿迁日报)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一份;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红底或蓝底均可)。
2、教师资格证损毁申请换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当时申请教师资格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可从个人档案中查找复印,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已损毁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红底或蓝底均可)。
1、由本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提交教师证补办相关材料
3、由发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4、证书颁发,发证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原发证机关
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受理,只受理一个月(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机关).
办理费用
一般情形不收费(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机关)